沈阳辽中区法院:守住执行防线 誓护司法权威
2016-08-30 14:25:07 | 来源:中国法院网辽宁法院
  在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中,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举全院之力,行非常之举,形成高压态势,以“一性两化”为破解执行难的整体思路,以提高执结率和实际到位率为手段,以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为目标,以最快速度响应,以最坚决的措施落实,打响了“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据统计,上半年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442件,执结529件,执结率90.8%,列全市法院第二位。

  开篇——打响攻坚第一战

  6月21日上午,辽中法院隆重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全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邀请辽中区委副书记李淑文、区委政法委书记张铁军、区人大副主任王玉杰、区政府副区长张新波、区政协副主席张荣国等区领导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出席会议。

  会上,副院长张俊义传达了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精神,宣读了辽中法院执行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执行局局长佟强对全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党组书记、院长张海军与执行局局长佟强,执行局局长佟强与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庭长分别签订了“基 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责任状。

  院长张海军代表辽中法院党组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明确方向,精准发力,确保实现“2016年底实际执行率达到70%,初步解决执行难”和“2017年底实际执行率达到90%,基本解决执行难”两个阶段的工作目标。二是行非常之举,多措并施,坚决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任务。要突出执行的强制性;要创新完善立、审、执相衔接的工作机制;要整治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和乱执行,打造一支敢打硬仗,特别能战斗的执行队伍。三是举全院之力,汇聚全社会力量,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坚强保障。要强化组织保障,执行委员会要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强化执行案件督办检查,做到能执尽执;要强化宣传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的执行社会环境。

  谋划——创新执行体制机制

  为更好地实现最高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创新和完善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提升执行工作效能,巩固清理执行积案成果,该院成立了执行委员会,并于7月1日、21日召开了两次执行委员会会议,共调度33件超期未结案件,目前已经执行完毕5件,将于近期执行完毕的3件,已经进入或即将进入评估拍卖程序的9件,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的9件。执行委员会对在执行过程出现新情况的另7件案件进行了再调度,研究制定确实可行的执行方案。此外,还针对被执行人为行政机关或村委会的执行案件进行专题调研,形成《村镇区直机关执行案件调研报告》,寻求解决突破口,努力破解此类执行案件的“执行难”问题;为解决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将三费(赡养、抚养、扶养)案件分流到5个基层法庭,以解决执行力量不足问题,同时成立执行司法警察中队,增强执行力量。

  布局——信息化扩宽执行渠道

  辽中法院依托信息技术手段,深化执行机制改革,以信息化建设破解执行难困局,力促执行工作提速增效。

  一是顺利建成执行指挥中心。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建设网络专线和硬件平台,升级拓展空间,与省市执行指挥中心联通,同时将案件查控、管理、视频会议等系统接入执行指挥中心。通过4G网络,新执行指挥中心与2台远程单兵设备实时连接,无线传输、实时记录执行现场画面,执行全程清晰可视,在线指挥沟通顺畅。

  二是网络查控推进执行联动合作。充分利用最高院“总对总”和沈阳中级法院金雕网络查控平台,实现与车管、银行、证券等多个部门的互联,构建起“即时查询、即时回复”的联动模式,目前利用金雕查控网查询1326人次。

  三是曝光“老赖”强化失信惩戒力度。利用辽中电视台公布“老赖”照片,同时利用新浪微博、辽中法院官网、官方微信、沈阳信用网,多平台公布“老赖”名单。与豪林购物中心达成协议,在其大楼外墙的超大LED显示屏,每7分钟滚动播放“老赖”的姓名、照片、身份证号、欠款额度等信息。截至8月,在最高院失信名单中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468人次,被直接限制购买机票、高铁票等高消费活动1457人次,进一步为执行行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行动——护民权开展“执行凤暴”

  一是“雷霆风暴”部署集中执行。从7月开始,针对农信社案件较多的特点,启动了涉信用社案件集中执行活动,院执行委员会统一指挥调度开展统一行动、集中送达、执行,采取“以点带面、分步推进、全面铺开”的工作方式,每周二、三集中送达,周六开展集中执行,同时进一步强化打击手段,坚持工作力度不减、宣传频度不减、打击效果不减,始终保持对“老赖”的高压态势,很多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到信用社履行了还款义务。截至目前,已经集中突击行动24次,出动干警720余人次,拘传40余人,司法拘留14人,成功执结30余件信用社案件,共执行款项360余万元,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尊严。

  二是“攻坚风暴”啃下“骨头案”。辽中法院执行局快速开展“执行风暴”行动,攻克一起“骨头案”。2015年2月,朱某与曹某为生命健康权纠纷一案起诉至该院,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法院判决朱某支付曹某3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朱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曹某于今年7月份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立案后向朱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敦促其赶紧履行还款义务,朱某将文书搁置一旁,拒不履行。因朱某身份特殊,是民主人士,对于执行局的催促置若罔闻,以“领导”的身份和办案人员讨价还价。随后,执行局在开展的“执行风暴”活动中将朱某依法带至法院,准备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眼看法院动了真格,朱某才及时联系家人,将执行款交到了申请人手中,至此这起经历一年之久,两级法院审理的“骨头案”终于得以解决。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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