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区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会议要求
加强司法救助 彰显公平正义
2016-09-23 16:42:52
     中国法院网讯 (黄明强)  9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召开全区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视频会,会议要求,全区法院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人权保障理念为指引,进一步提升国家司法救助法治化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首先总结了全区法院近年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情况。据介绍,全区法院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任务,为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刑事被害人及其他涉诉信访人解决燃眉之急,化解了一批涉诉信访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自2011年以来,全区三级法院先后纷纷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高院还先后出台了《本级涉诉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办法(试行)》,不断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制度建设,实现了全区法院实施司法救助制度的统一。

  据统计,2013年至今年6月,全区各级法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2907件4538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531.63万元。其中办理案件数和涉及人数较多的法院有桂林法院办理449件703人、贵港法院办理422件697人、钦州法院办理393件550人、防城港法院办理311件427人、南宁法院办理308件392人。今年1-7月,广西高院办理了5起司法救助案件,加上去年办结上报、今年获得司法救助资金的共有8件17人,救助资金71.49万元。救助类型主要涉及执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国家赔偿、医疗、工伤、交通事故、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费缓免等。

  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9月9日在天津组织召开的全国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改革推进会精神,推进广西全区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提出了要求。会议要求,全区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健全工作机构,健全经费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学习培训,娴熟掌握司法救助政策,准确理解救助本质,将司法救助工作贯彻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等案件处理全过程,积极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规范化,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强化司法救助队伍建设,密切配合统筹协调,共同做好全区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广西高院副院长林金文,林秋慧、梁梅出席会议并讲话。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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