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二中院:落实分类管理 提升执行质效
2016-09-26 14:38:56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法院 | 作者:郑荣聪
  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兑现率,强化执行规范管理,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对执行案件进行分类管理。在对执行案件进行类型化划分的基础上,建立了“一排查、二部署、三疏导、四强制”的“四步法”工作新机制。

  重庆二中院将根据可供执行财产的状况将案件分为三类:A类案件属于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必须在法定期限内结案;B类案件属于有财产但处置难度大的案件,是要下大力气突击攻坚的案件;C类案件属首次“四查”后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应落实重点严格管理。经筛查,目前,重庆二中院A类案件86件,标的39940.29万元;B类案件27件,标的10950.13万元;C类案件36件,标的8708.63万元。

  在排查分类的基础上,执行业务骨干每两周召开一次大合议庭集中研讨案情,部署制订执行思路与方案。案件分流后,能够达成和解并及时履行的,尽快进行疏导和解,不能够及时履行的则按部署方案强制执行。确保A类案件全部如期兑现;力争B类案件兑现;努力克服A、B类案件的“执行难”。对“执行不能”的C类案件重点严格管理,认真做好与申请执行人的沟通工作。

  目前,重庆二中院已结案件59件,同比增长37.20%,结案标的9643.26万元,同比增长11.43%。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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