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妈妈”的乐与愁
——记山东即墨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孙伟丽
2016-10-13 07:36:01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吕佼 时满鑫 程凯
图为孙伟丽在家事调解室做调解工作。李成强 摄
  虽然已是初秋时节,即墨古城依然暑热未消,51岁的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孙伟丽正苦口婆心地做着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判前三见面,判中组织调解,判后心理咨询和跟踪帮教,涉少案件审判工作细致庞杂。2016年是孙伟丽在即墨法院工作的第31个年头,被称为“法官妈妈”的她深谙少审工作的特殊性和意义。帮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孙伟丽总是以此激励自己和她的同事。

  “法官说的有道理,俺听你的。”

  中午十二点半,即墨法院经过一上午的人来人往已逐渐进入午休模式,院食堂午饭时间已过,孙伟丽起身送走两对夫妻,只好乘公交车自己回家做点儿吃的,虽还饿着肚子,但她脸上洋溢着满意的笑容——那起她反复做工作的案件双方终于就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

  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7月的一个下午,朋友打电话叫20岁的孔某去“干仗”,出于哥们儿义气,孔某二话不说,抄起一把水果刀就去了。在十几名青年的混战中,孔某一刀将16岁的刘姓少年捅伤。事后他才得知,是因为朋友的侄子和这名刘姓少年抢女朋友,引发了这场争斗,而他和被害人之间没有任何恩怨。

  8月2日,孙伟丽第三次约见孔某、刘某的父母,希望双方能就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孙伟丽的办公室里,谈到对刘某的赔偿,孔某的母亲摆摆手:“法官,俺管不了他,也不管他了,你也给俺做了这么多次工作了,俺想好了,你们判吧,俺没钱赔。”“你们庭前可以不赔偿,但开庭的时候我们怎么跟孔某讲,就说父母不愿帮他赔偿?你们想想,这样的后果是什么……孩子会不会想自己的父母在他最困难的时候都不帮他一把,以后你们还怎么教育孩子,你们说的话他还会听吗……”

  孙伟丽的一番言语,使得孔某的父母低下了头,二人商量后说,“法官你说的有道理,俺听你的。”

  终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临走时孔某的父亲向小刘的父母深深鞠了一躬,满脸的歉意。矛盾终于化解,孙伟丽悬着的心放下了。

  细心敬业常怀悲悯之心

  2016年是孙伟丽主持少年家事审判庭工作的第9个年头。孙伟丽经常耐心地对年轻法官说,当少审法官一定要细心、敬业。

  “当妈的要细心,做法官更要细心,只有这样才能发现被告人或者被害人背后的问题,如果是家庭问题就找家长谈,如果是心理问题就帮他们辅导。”孙伟丽说,细心是女性的特质和优势,常怀悲悯之心,却是一名法官必备的品质。

  2008年6月,即墨法院成立了独立编制的少年家事审判庭,孙伟丽任副庭长主持工作,针对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和环境因素,她们摸索出了一套惩罚、教育、改造和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科学制度和方法。9年来,共审结涉少刑事案件442件,涉案未成年人496人,判处非监禁刑266人,实现了“四个100%”的良好效果,即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犯100%服判息诉,100%自愿认罪,100%接受心理干预,100%非监禁刑人犯参与社区矫正。

  2010年,即墨法院设立“心灵港湾”心理辅导室,聘请心理咨询师及从事专业心理教育工作的教师志愿者为有需要的未成年被告人提供专业心理辅导。几年来,已成功为30名未成年犯进行了心理矫正,使他们重回正常的学习、生活轨道。2013年初,即墨法院成立以孙伟丽为主导的“法官妈妈工作室”,配合未成年人教育矫治中心对缓刑人员进行教育。截至目前,已为21名未成年缓刑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和传授法律常识。

  联手社会救助受侵害女童

  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办公室里,5岁的小玉摸摸这里,看看那里,旁边的沙发上,一位年轻母亲竟然睡着了。孙伟丽推门进来,把手里的裙子给小玉换上,小玉伸手抱住孙伟丽,开心地笑了。

  小玉不是孙伟丽的亲戚,而是一名被害人,正躺在沙发上睡觉的是小玉的母亲吴某。吴某和母亲都智力发育迟滞,小玉的姥爷为女儿选的上门女婿不仅年龄大吴某十几岁,还有多次犯罪前科。小玉3岁时被自己的父亲侵害,父亲因强奸罪被判刑10年,父母离婚。

  父亲入狱,母亲智力有问题,没有生活来源,这个孩子将来怎么办?案件由庭里的青年法官黄凯主审,但案子如何判决,被害人什么情况,孙伟丽都密切关注。

  了解小玉的情况以后,孙伟丽和庭里的法官商量,一定要帮帮这个孩子。在孙伟丽的积极争取下,即墨法院和即墨慈善总会共同出资6万元专门为小玉设立了一个成长账户,每个季度为她发放1000元救助金用于日常生活,逢年过节还会给孩子买衣服、玩具。

  “小玉太可怜了,我们时刻牵挂这个孩子,希望在我们的关注下,她能健康成长。”孙伟丽经常主动询问孩子的情况,要求吴某每次来领救助金都要带着孩子,目的就是要看看孩子的状况。最近,听说吴某要再婚了,孙伟丽又嘱咐黄凯,等孩子上了小学一定要和学校老师对接,时刻关注孩子的学习和生活。

  判后救助是即墨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一直在做的工作。2012年12月,法院发动民间慈善力量,构建了未成年人社会救助网络,实现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无缝衔接,截至目前,共为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12.3万元。

  普法教育家长也要好好听

  “现在的孩子容易冲动,做事不计后果,为从源头杜绝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庭还担负起了青少年普法教育的责任。”孙伟丽介绍。即墨法院在全市中小学以及职业学校设立了3所法制教育基地。法庭开放日、送法进校园、模拟法庭等活动占用了少审法官大量工作时间,但在孙伟丽看来,最好的司法就是没有人犯罪,因此,每次到学校去给孩子们讲课,她都精心准备。

  怎么说孩子才愿意听,怎么听孩子才肯说?这些涉及心理学的知识,孙伟丽在工作之余不断学习,考取了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她说:“既然做这个工作,就不能让自己成为外行。”孙伟丽还组织全庭法官一同举办家长夜校,邀请即墨关工委的老同志讲授教育、管护孩子的正确方法,让父母掌握适当的教育方式,督促父母重视未成年子女的教育问题。

  因为工作到位、成绩突出,即墨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先后获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法官妈妈工作室”也成为少年家事审判的一张名片,孙伟丽被全国关工委表彰为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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