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推进“两学一做”教育重在务实
2016-10-17 16:01:3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院长 王友朋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抓手。当前,基层人民法院承担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使命,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一个重要纽带和桥梁。因此,在基层法院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是非常及时非常必要的。这对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那么,基层法院应如何践行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点初浅的认识和体会。

  一、坚持“两学一做”标准,直面存在问题不忽视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当前基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与“两学一做”教育宗旨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执法意念不纯,司法为民的公仆意识、服务理念存在不足和偏差;二是少数干警精神状态不佳,纪律松弛、工作散漫,缺乏事业心和进取心;三是司法效率不高,少数案件久拖不决,久执不结,造成群众合理怀疑;四是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司法理念陈旧,就案办案思想严重,社会效果不好;五是制度执行不到位,监督管理松懈,滋生腐败土壤;六是司法不廉,滥用职权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在形式上表现不同,但根源还是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价值观和群众利益观,没有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穿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去。因此,基层法院践行“两学一做”要打牢“学”这个基础,扭住“改”这个牵引,最终要体现在推动审判工作、促进事业发展上。

  二、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公正司法不偏离

  在“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中,基层法院应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着眼,以“两学一做”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实现公正司法,以审判执行工作效果检验“两学一做”成效。一是通过矛盾纠纷化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导致各种矛盾积聚叠加,而人民法院恰恰是社会矛盾的“减压阀”和“调节器”,通过审判和调解,不仅可以避免社会矛盾激化,促使诉讼当事人恢复正常生活,而且能够增强公众对社会公正的信心。二是通过惩罚多发犯罪,推进基层平安建设。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使犯罪者得到应有惩罚,使被害人得到抚慰,使无罪人不受刑事追究,使群众受到教育,都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最大限度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要求,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三是通过制约公权,促进严格法治。通过监督、制约、规范公权力的运行,从而推进依法行政,最终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严格执行。四是通过树立规则,维护社会秩序。司法审判是通过庭审和裁判文书向社会宣示规则: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行为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政府行为的合法界限和企业经济行为受保护的边界得以明确,从而使各类社会主体都能找到行为规则、评判标准。从这个意义上说,司法审判工作就是树立规则、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过程。

  三、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狠抓法院党建不动摇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牵好党建牛鼻子,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着力抓好组织建设、党员教育、联合党建、群团活动等工作,在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取得成效。一是要把“两学一做”教育与加强审判、执行等工作紧密结合,用正确的理念指导司法实践,以“两学一做”教育,推动各项工作,做到学习教育与审判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二是要把“两学一做”教育与加强队伍建设有机结合,通过教育活动全面提升队伍素质,用队伍建设的成果来检验教育活动的成效。要常抓不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干警知纪明纪守纪意识,坚定干警公平公正执法为民的信念。要强化党员队伍建设。积极摸索符合审判机关特点的党建工作机制,加强造血功能,加强组织党员干警学习,经常开展院领导给干警上党课活动,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增强认识国情、社情、民情和法情的能力和司法审判能力。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因地制宜,因材施教,根据岗位设置的不同,以各部门为单位,抓好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学习,跟上时代步伐。不定期开展岗位大练兵、法官业务考试、书记员技能考试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完善奖惩机制,以点带面,促进党员干警素质的整体提升。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积极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等专项教育活动。通过打造廉政文化长廊、开展演讲比赛、征集廉政格言、上一堂廉政课、签署廉政承诺书、廉政谈话、重温入党誓词等丰富多样的举措,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并适时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从正反两方面强化党员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要强化基层党组织作用。针对农村地区在相邻关系、土地承包纠纷、相邻权等高发类型案件,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在“巡回法庭”和“法官工作室”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巡回立案、巡回开庭、巡回调解”工作,在亲民、便民、利民和为民上做好文章,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让审判服务于民。

  四、推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创新活动载体不放弃

  在完成好“规定动作”的同时,“自选动作”要有创新,通过一系列有声有色的主题活动助推学习教育,确保收到良好效果。比如, 院长可以带头讲党课,组织专题辅导讲座。这对于引导党员法官干警统一思想,加强党性修养保持优良作风会起到积极作用。比如,可以举行宪法宣誓活动 ,增强法官履职意识。这既是法院依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的实际行动,也是对新任审判员的党员法官的一次精神洗礼,更是对党员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的教育和激励。比如,可以组织学习先进事迹,表彰一批先进工作者, 掀起学习争做合格党员法官的热潮,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工作氛。比如,可以组织书画作品展示活动, 彰显法官干警另样风采等等。

  基层法院践行“两学一做”教育,笔者认为最核心的内容就是三点:如何做到入脑入心、如何做到司法为民、如何确保司法公正。把握好这三个方面的内容,也就找准了教育活动的目标和方向。特别是在经济转型、社会转轨的特定发展阶段,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各种观念思潮交织酝酿,准确判断矛盾纠纷蕴含的深层社会因素和公众情绪,准确把握法律原意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防止落入“严得过头、宽得过分”的窠臼,才是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积极阐释。
责任编辑:裴夏静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