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公诉原省部级官员11月6人受审8人获刑 创今年之最
2016-12-02 09:27:52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李豪 蔡长春
  11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盖如垠涉嫌受贿一案,已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盖如垠成为11月唯一被公诉的“大老虎”。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12月1日)梳理发现,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11月共公布大要案信息37条,涉省部级官员1人,厅级35人,处级1人。此前已经被公诉的原省部级官员中,新开庭受审6人,8人获刑。

  新立侦厅级官员15名

  记者统计发现,11月公布的37名官员涉案信息中,新增立案侦查15人,决定逮捕12人,提起公诉10人。涉案的37名官员中,涉嫌受贿犯罪36人,涉嫌贪污犯罪5人,涉嫌滥用职权罪两人,只有宁夏伊斯兰教经学院原院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原政协委员王明亮仅涉嫌贪污罪。

  打“虎”方面,本月公布的省部级以上官员案件信息只有盖如垠一人。盖如垠已由天津一分检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盖如垠利用其担任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政府市长、大庆市委书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哈尔滨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拍“蝇”方面,11月25日,最高检官网公布了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常宁市原市委书记曾义国决定逮捕的消息,是本月最高检公布的唯一处级官员的案件信息。

  记者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发现,全国检察机关11月共公布职务犯罪案件信息3574条,检察反腐依然保持强劲势头。

  与今年其他月份相比,本月检察端的特点就是少“虎”。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说,今年以来,检察机关持续发力,特别是下半年,发布的省部级职务犯罪信息多达32条,提起公诉案件21条,这是对过去积案的清理。而在纪检端新落马的贪腐官员以及新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仍需要一定办案周期,因此这只是一个短暂的沉寂。

  在检察机关已经提起公诉的“老虎”中,新开庭受审6人,8人获刑,创下今年之最。

  据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今天,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受贿一案。周本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据了解,周本顺是11月第6名开庭受审的原省部级官员,另有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王帅廷,国家工商总局原副局长孙鸿志,中石化原总经理王天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廖永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局长杨栋梁,5人分别在广东省深圳市、山东省泰安市、江西省南昌市、山东省德州市、北京市开庭受审。6人均当庭认罪、悔罪,案件将择期宣判。

  省部级高官首现死刑

  11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环境保护部原副部长张力军受贿案,对被告人张力军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由此开启了11月官员获刑的序幕。

  据统计,从11月9日至22日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陈铁新受贿案一审宣判,短短不足半个月的时间里,共有8名原省部级官员获刑,刷新了上月20天8名原省部级官员获刑的纪录。

  除张力军、陈铁新外,还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栗智,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陆武成,黑龙江省委原常委、大庆市委原书记韩学键,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韩先聪,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6人分别获刑。

  11月11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案,认定赵黎平犯故意杀人罪、犯受贿罪、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

  赵黎平不会想到,一年前他扣动扳机的一瞬间,也叩开了自己的地狱之门。他不但成为新中国成立后首个涉嫌亲手杀人的省部级官员,也是十八大后落马的第一百只“老虎”。如今他又多了一项“纪录”,就是十八大以来第一个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大老虎”。

  太原中院认为,被告人赵黎平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赵黎平所犯故意杀人罪犯罪性质、情节特别恶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性大、影响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且拒不认罪,应依法严惩。

  庄德水认为,一审判处赵黎平死刑立即执行,与其直接故意杀人犯罪性质、情节特别恶劣有关,这与普通人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并无差异。对赵黎平的宣判打破了十八大以来省部级以上官员没有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先例,彰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太原中院的判决书中可以看到,赵黎平拒不认罪也是决定其依法从重判决的依据之一。此前,在十八大以来受审的高官中,只有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当庭翻供,拒不认罪。因此赵黎平也成为第二位存在拒不认罪情节的落马省部级官员。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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