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院向自治区人大报告司法公开工作
2016-12-04 11:55:3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书林 王东
  12月1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新疆高院院长木太力甫·吾布力所做的《全区法院司法公开专项报告》通过审议,并获得一致好评。

  近年来,新疆高院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不断增强全区各级法院的司法公开意识,着力完善司法公开机制,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司法公开工作成效明显。新疆高院制定全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建设五年规划,下发司法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司法公开文件汇编,开展司法公开专项督查。在各级法院共同努力下,80%以上的法院进入了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行列。全区法院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了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各审判执行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司法公开格局。

  面对严峻复杂的反恐维稳形势,新疆高院要求把司法公开与严打审判紧密结合,注重抓好重大典型案件的公开审理和公开宣判活动,震慑“三股势力”犯罪,教育鼓舞广大干部群众。

  新疆高院还先后制定规范性文件,明确工作要求和评价考核标准,并定期通报,强化内部管理监督。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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