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清气正 奋发有为
沈阳中院抓队伍促审执纪事
2017-01-04 09:04:1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记者 刘宝权 通讯员 王建舟
  北方沈阳,正值隆冬。在刚刚闭幕的中共沈阳市委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沈阳市委提出“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开启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新征程”,沈阳各行各业正掀起一股热潮,把沈阳建设成为引领实现东北振兴发展的中心城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自己的贡献。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广大干警也正以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时代风貌,投身于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当中,以更高的标准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神圣职责,以司法改革的新成绩书写一份圆满的答卷。

  一套严格的管理机制

  如何让队伍洋溢着浩然正气,如何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这是萦绕在沈阳中院党组一班人心头的一个课题。

  通过建章立制,建立起一套严格有效的管理运行机制,实现队伍建设由随意性向规范性转变,才能使队伍精神风貌长久延续,才能让队伍焕发出生机和活力。对此,沈阳中院领导有着清醒的认识。2016年9月,沈阳中院党组制定了《关于实行“代班院长”轮值制度的管理规定》,要求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按照轮流日值班方式,对审判法庭、办公区域进行巡查,对人员在岗、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进行检查,对突发事件、影响较大的信访当事人亲自处置和接访。这仅仅是沈阳中院党组要求领导干部做表率、敢担当的一个缩影。去年以来,沈阳中院出台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严肃工作纪律通知》和《出入境审批管理办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处理办法》,积极开展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出国护照等专项清理工作,制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操作规程》,确保法官审判案件不受干扰。

  沈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维远说:“要营造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院庭长是关键少数,应有高度的自觉,应身先士卒,以上率下,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自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沈阳中院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制定了《沈阳市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暂行规定》《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信访举报和查办工作规则》《沈阳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督办案件工作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出办案行为的若干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2016年,沈阳中院受理核查举报线索456件,诫勉谈话1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

  沈阳中院党组坚持让好干部真正受尊重、受重用,让弄虚作假、不干实事、会跑会要的干部没市场。沈阳中院完善法官履职能力评价机制,加强对审判长、审判团队司法能力考核,健全法官业绩档案,作为干警考核、选拔任用、进入员额的最关键依据。2016年上半年,沈阳中院通过竞争上岗提拔6名中层干部,确认9名后备干部,制定了《市法院双向挂职管理办法》,先后有23名干部下派到基层法院挂职锻炼。近三年来,沈阳中院党组提拔任用40名中层正副领导,平均年龄44.9岁,法学硕士学历占72.5%。

  一份满意的改革答卷

  近三年来,沈阳法院以占全省法院16.7%的审判力量完成了全省法院近30%的审判任务,充分体现了沈阳法院干警一种责任履行和使命担当。他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在司法改革、公正司法、为大局服务等方面都交上了一份满意答卷。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当事人常常感到打官司难,法院门难进、脸难看。沈阳中院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修订完善《立案工作规程》,统一两级法院立案和管辖标准,现场立案率达98.2%。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开通12368服务热线,增设案件自助查询系统,网上立案、风险告知、法律释明、诉诉材料收转、网络收退费等,从根上解决了老百姓打官司立案难的问题。

  执行难是老百姓对法院工作意见最多、最不满意的地方。去年初,沈阳中院制定了《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实施办法》《执行工作考评办法》《执行救助实施办法》等,确定了“基本解决执行难”时间表、路线图和操作规范。围绕这一目标,沈阳中院举全市法院之力,全力破解执行难。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建立公、检、法联动机制,依法移送拒执犯罪嫌疑人58人,追究刑事责任6人。用足用强强制执行措施,依法拘留306人,罚款31人、535万元,限制出境和高消费6573人次。强化诚信惩戒机制,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6356件次。充分发挥“金雕查控网”高效便捷查控功能,联网单位增至43家,查控金额6.9亿元。执行难得到了根本扭转,沈阳经济发展的营商环境得到优化。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前提。沈阳中院规范和健全各审判主体权力清单,明晰审判权与审判监督管理权界限,强化院庭长监管职责。两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1048件,仅占全部审结案件的0.4%,实现了绝大多数案件由合议庭和独任法官自主裁判、独立负责。深化院庭长直接办案制度,两级法院院庭长主审重大疑难案件45733件,占全部审结案件的26%。完善审判管理监督体系,制定《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实行全程留痕制度,保证审判权独立行使,防范审判权失控,切实做到“放权不放任”。

  一种高度的文化自信

  沈阳中院党组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加强文化建设,以高度的文化自信奠定文化强院的基石,用文化建设激励凝聚干警士气、服务执法办案。沈阳中院文化品牌精彩纷呈,充分展示沈阳法院队伍昂扬锐气和廉洁正气。

  2015年6月26日,沈阳中院院史馆正式开馆,馆铭为“为了公平正义我们砥砺前行”。300多幅实物和图片,穿越历史时空,多角度、全方位地展示了沈阳中院68年光辉历程。开馆至今,已成功接待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省、市级领导,全市法院干警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队、学校等单位团体在内的共70批次3000余人,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2016年5月,被正式命名挂牌为“沈阳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在沈阳中院的文化长廊里,墙壁上悬挂的由干警们创作的书法、绘画、艺术作品总会吸引外来参观的人群驻足赞叹。2002年,沈阳中院设立图书馆,方便法官阅读和审判实用。经过多年努力,现在已拥有各类藏书18000册,2016年7月,被沈阳市评为“书香单位”。该院还开展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向邹碧华同志学习、“走进大梨树,学习毛丰美”主题党日活动等活动,在全市法院干警中开展“沈阳法院精神大讨论”征文活动、“我的梦·学习邹碧华精神”主题演讲比赛。

  浩然正气靠养成。沈阳法院系统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坚持不懈,养精蓄锐,终于锻造出一支响当当的队伍,2016年,6个集体、5名个人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16个集体、29名个人获得省级荣誉称号。15名优秀法官当选“盛京杰出法官”。
责任编辑:王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