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改革、五创新”推进跨区划法院改革
北京四中院召开建院两周年新闻通报会
2017-01-05 15:38:39
     中国法院网讯 (杨晋东 邹慧)  2014年12月30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作为全国首批跨行政区划法院和北京市首批整建制综合改革试点法院,北京四中院建院两周年来积极推进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等各项改革,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着力创新审判工作机制方式,努力从源头上破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审判工作质效不断提升,跨区划法院建设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2017年1月5日上午,北京四中院召开新闻通报会,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在存通报了两年来各项工作情况、取得成效和面临问题,以及跨区划法院下一步发展方向等,该院“五大改革、五项创新”十方面举措为跨区划法院两周年交上了一份硕果累累的答卷。

  据介绍,北京四中院两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5686件。其中,以北京市各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4290件,占75.4%,以重大金融保险纠纷、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环境资源、食品药品等公益诉讼为主体的特殊重大民商事案件873件,占15.4%,以特殊重大主体职务犯罪案件、重大走私类案件为主体的刑事案件82件,占1.4%,大标的执行案件441件,占7.8%,结案共计5380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6%。

  据了解,作为中央确定的整建制综合改革试点法院,北京四中院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在改革创新中求突破,以改革创新促发展。在深化推进跨区划法院改革方面,积极调研,充分发挥四中院作为全国首批跨区划法院的“试验田”作用。同时,发挥跨区法院的独特职能优势,促进跨区法院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一带一路”等重大国家发展战略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深化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方面,该院制定和出台了20余个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院庭长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加大院庭长办案工作力度,科学配置审判团队,合理进行三类人员分层分级管理。在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方面,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方式推进和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科学发展,高清数字法庭、互联网实时庭审直播、无线诉讼服务门户等重大信息化项目系统建设,为法官执法办案、当事人参与诉讼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在推进执行工作体制改革方面,实质化推动“审执分立”和“裁执分离”,实现执行裁判权、实施权、监督权“三权分离”,并创设“立保同步、保调对接”,在执行程序中引入“第三方参与”等全新工作机制,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推进内设机构扁平化改革方面,积极探索构建依托于法官委员会、审判委员会、司法服务办公室、综合行政办公室四大平台的扁平化管理模式,大幅精简内设机构,有效提高管理效能。在推动诉前多元矛盾化解机制创新方面,率先制定发布登记立案释明规则,引导当事人更加理性地行使诉权;建立全市首家驻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由专业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与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等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积极超前化解纠纷,缓解审判压力。在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机制创新方面,多点布局,积极创新,打造了以“十接五化”为主要内容的一套“组合拳”,有效解决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率先制定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等,协同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在推动司法行政互动机制创新方面,注重发挥跨区法院独特优势,积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力度,实现16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全覆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率达100%。在推动公共关系协调机制创新方面,成立全国法院首家司法服务办公室作为统一对外联络部门,对接代表委员、特邀监督员、人民陪审员、行业协会等,同时加强与律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共建,加强自媒体平台建设,积极展现创新成果。在党建队建工作机制创新方面,在全市率先成立法官委员会作为代表和维护法官权益的自治组织,突出法官主体地位、发挥法官主体作用。建立“调查研究、教育培训、人才培养”三位一体的调研工作新格局,同时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实现“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

  北京四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新闻发言人程琥主持了新闻通报会,该院各部门负责人、干警代表,中央及首都各大媒体记者四十余人参加了新闻通报会。
责任编辑:王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