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点评 “法义中的法院文化”栏目
孙季萍:探求法院文化建设的现实路径
2017-01-06 15:53:0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 孙季萍
 

     “法义中的法院文化”栏目,旨在以法的义理,以司法的理念、价值、原则阐释法院文化,通过观念构建和制度设计,将正义、人权、秩序等现代法治精神融入法官内心及审判过程,将法院文化建设这一宏观主题落实于法官职业素养、审判程序和审判技术等具体目标之下,通过探求法院文化建设的现实路径,助推司法文明和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

    公平、正义,是司法之精义,是司法权威、司法公信力的源泉。亚里士多德说:“法律能见成效,全靠民众的服从”,而民众之所服从者,实为通过执法者、司法者的活动所传递出的“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理念,法院文化建设即当以此为目标。“法义中的法院文化”栏目正是以司法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对法院文化展开深入思考,该栏目中的文章,以法理阐释司法,探讨法官文化、审判文化的内涵。如“司法良知:法律与道德的完美结合”“清官精神与司法良知”,将法官群体的职业伦理视为法院文化的核心构成之一,文中提出这样的观点,法律与道德完美结合的司法良知是现代法治精神的价值所在,一名合格的法官不仅要具备足够的法律知识素养,更要“凭自己的诚实和良心”司法。又如,栏目以“提升争点确定技术,传播优秀庭审文化”为主题,围绕加强庭审引导和释明在内的庭审方式改革问题展开充分讨论,研究提高审判效率,保证司法公正的可行路径。这些极具价值的探索,为当下的法院文化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法院文化建设关乎司法价值目标的实现,关乎社会价值导向,关乎中国司法和法治未来的方向。法院文化对于塑造法官集体人格,培育具有高度职业尊荣感的法官群体,对于司法活动的规范、健康、高效运行,对司法改革的有效推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国学大师钱穆先生说:“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产生;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解决。”从一定意义上说,法院文化建设工程构成当下司法改革的精神性引导力量,其重要性不可低估。

    因而,“法义中的法院文化”栏目所进行的探索极具现实价值。现代中国法院文化建设需要汲取各方面的文化资源:传统与现代,本土与西方,理论与实务,等等。栏目的开辟为以上有效资源的挖掘与整合提供了空间和平台。栏目中的文章既有司法经验的总结和提炼,又有法理精义的阐释和思辨,且在“中国问题意识”之下,相关研究着眼于中国目前司法现实和法院文化建设中的具体问题,针对性强,宏微兼具,启发思考。相信随着法院文化建设的深入,随着司法改革的进一步开展,栏目所探讨的课题空间会不断拓展,内容也将益加丰富。祝愿“法义中的法院文化”栏目在未来法院文化建设和法治中国建设中有更大的作为。

    《法义中的法院文化》专栏精彩片断回放

    司法良知:法律与道德的完美结合

    (原载于《人民法院报》2016年1月15日第五版 作者 何勤华 齐凯悦)

    随着法官素质的提升和依法治国理念的不断深入,法院文化建设也要引向深入。作为深层次的法院文化的一个重要构成方面,就是要关注法官的道德修养,要把传统的道德修养提升到现代法治精神上去。这就是司法良知建设。

    围绕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开展法院文化建设

    (原载于《人民法院报》2016年1月29日第七版 作者 章武生)

    “突袭性裁判防止”引领的庭审方式改革,之所以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是因为,法官通过释明义务的行使、心证的公开,增加了审判活动的针对性和透明度,排除了案件审理中的疑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有条件就一审法官可能作出的判决内容在判决作出前就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展开有效的攻击防御,并及时纠正法官可能出现的认识偏差,从而对一审判决有更多的公正获得感。

    清官精神与司法良知

    (原载于《人民法院报》2016年2月26日第五版 作者 魏 琼)

    一方面,清官精神是中国传统司法文化的核心,是我们当下所要建设的法院文化的历史渊源;另一方面,清官精神将公正廉洁、执法严明和敬业爱民等视为司法人员的行为准则,这为法院文化建设中提升司法人员的行为品格树立了榜样;此外,清官精神为法院文化建设中的最高层次,即司法良知的倡导和确立提供了精神、道德和观念的认知导向。

    司法裁判中的法感及其培养

    (原载于《人民法院报》2016年9月9日第五版 作者 陈增宝)

    随着我国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以法律心理学为视角,对司法裁判中的法感及其培养、管控机制展开探究,无疑对于深化司法活动规律的科学认识、强化法官个体的经验积累、提升队伍整体的司法能力和裁判理性水平,保障司法公正的有效实现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法治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摘编 林淼)

责任编辑: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