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司法政策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
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2017-01-08 08:58:2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公布时间: 2016年2月6日(见2016年2月19日人民法院报三版)

    上榜标签: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以协同司法保障协同发展。

    内容导引:《意见》共18条,强调应充分认识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基本要求;依法履行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促进京津冀地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建立健全京津冀法院工作联络机制,提升司法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

    贾宇点评: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教授)

    《意见》的出台可以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作用。第一,对京津冀三地法院的特定案件,例如,涉及矿产资源、污染环境等环境资源类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海事案件和海洋环境污染等案件,打破地域界限,实行集中管辖,可以充分发挥专业化审判优势,减少地方保护。第二,通过大力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妥善处理好环境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开发资源与节约资源之间的关系,推动京津冀生态文明建设、低碳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第三,建立京津冀三地法院立案、裁判标准统一的工作机制,特别是推动三地各级法院执行系统的纵向贯通、执行联动单位的横向联网,实现人力资源互通互融,促进法官司法能力的共同提升,共同促进京津冀区域内的司法裁判标准和尺度的统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责任编辑: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