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司法政策之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
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2017-01-08 10:58:3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公布时间:2016年8月29日(见2016年8月31日人民法院报三版)

    上榜标签: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促进审判质效提升。

    内容导引:《规定》共18条,本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精神,确立了“依法、全面、及时、规范”的裁判文书公开原则,明确和扩大了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范围,明确和完善了裁判文书不公开的例外情形,细化和明确了裁判文书公开时的技术处理规则,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健全了裁判文书公开机制。

    廖永安点评:

(湘潭大学副校长、教授)

    裁判文书公开上网是强化司法公开、增强司法透明度的重要举措。从具体的内容来看,《规定》对裁判文书上网的一般原则及例外、管理细则和技术处理等内容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规定》强调,除某些特殊案件外,人民法院所有的裁判文书都应在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予以公布。裁判文书公开上网的意义主要有三点:第一,为人民群众了解司法、监督司法提供了有益途径,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是落实审判公开原则的重要表现。第二,对司法审判工作而言,裁判文书公开上网能够倒逼裁判文书说理机制的改革,是提升法官素质、推动司法专业化发展的重要方式。第三,裁判文书公开上网还为法学研究打开了一扇大门,使法学研究者能够充分利用实践中的案例资源和素材,更好地将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结合在一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责任编辑: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