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院:李佳获刑14年 何华章获刑8年半
2017-01-17 14:17:09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王鹏 徐杨祎
  1月17日上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在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作省法院工作通报时称,2016年,四川省法院依法审判李佳、何华章等一批重大贪贿犯罪案件。判处贪贿、渎职侵权案件2078件2793人,其中原县处级以上职务的180人。加大对行贿犯罪惩处力度,依法判处刑罚人数同比上升41.18%。

  通报称,四川省资阳市委原书记李佳受贿案,内江中院于2016年11月8日一审宣判,认定李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宣判后,李佳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四川省遂宁市委原副书记、遂宁市人民政府原市长何华章受贿案,乐山中院于2016年12月19日一审宣判,认定何华章犯受贿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宣判后,何华章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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