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要求强化履职保护 切实为保障法官权益
2017-02-16 14:53:36
     中国法院网讯 (陈思)  2月16日,全国高级法院政治部主任会议在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指出,全国各级法院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迅速行动、抓紧落实,首先要把履职保障设施建设、维护审判秩序和法院安全、维护法官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的措施落实到位,让广大干警增强依法履职的安全感。

  近年来,基层法官因为依法履职遭受恐吓威胁、跟踪骚扰、暴力侵害的事件,在各地法院时有发生。2016年,北京昌平区法官马彩云在家中遭当事人枪击遇难;2017年,广西陆川县退休法官傅明生在家中被当事人持刀杀害。对此,徐家新明确指出,加强法官履职保护刻不容缓。2016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印发落实《规定》的实施办法,对强化干警履职保护提出许多具体措施和要求。全国各级法院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迅速行动、抓紧落实,首先要把履职保障设施建设、维护审判秩序和法院安全、维护法官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的措施落实到位,让广大干警增强依法履职的安全感。最高人民法院已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地方各级法院也要抓紧成立,力争今年上半年全部完成,并按照规定充分履行职能,切实为保障法官权益发挥作用。

  徐家新指出,中央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意见》提出了对政法干警的抚恤优待政策。比如,推进法官参加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因公负伤干警紧急救治绿色通道,鼓励地方政府建立牺牲、伤残、特困干警资助资金制度等。各高院要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切实把这些政策真正落实好。要完善干警定期体检和疗养制度,切实落实年休假制度,保障干警休息权、休假权,继续组织法官劳模和优秀法警疗养活动。
责任编辑: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