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无小事 法官来说和
江西省南丰县法院家事审判试点工作掠影
2017-02-23 16:03:5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剑波 元春华
  南丰县位于江西省东南部,东邻福建,辖7镇5乡1场,人口32万,素有“中国蜜桔之乡”和“中国民间艺术(傩舞)之乡”之称,也是唐宋八大家之一曾巩的故乡。2016年6月,南丰法院启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以来,结合县情和审判工作实际,将现代的家事审判理念与浓厚的傩文化、桔文化底蕴相结合,奏响了一曲曲合家乐。今年2月18日,全国部分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福建泉州召开,南丰法院代表江西试点法院作经验介绍。

  我爱我家

  每天早上7点30分,南丰县琴城镇仓山路社区退休干部孙小兰从南广路出门左拐,步行10分钟来到法院家事调解室,像在家一样将桌椅和电脑擦得一尘不染,给花草浇好水。如果有群众因婚姻家庭纠纷找到这里,便和搭档南丰法院退休干部万桃英一起做他们的工作。

  从去年11月,孙小兰就选择以这样的方式开始了她的晚年生活,用她自己的话说:“做了几十年的基层工作,已经习惯和群众打交道了,有群众的地方就有家的感觉!”

  孙小兰、万桃英主要负责城镇范围家事纠纷的预立案登记和诉前调解工作,对于乡村的家事纠纷,他们一般分流给片区的家事调解员做工作。

  采访中,恰巧两位老人和一位年轻女子边走边争论来到家事调解室,请孙小兰、万桃英给“做中”(南丰方言,意思为断是非)。

  原来,年轻女子是两位老人的儿媳,生有两个小孩。去年11月,年轻女子的丈夫因车祸去世,获得32万余元的赔偿款。

  老人担心儿媳带着财产改嫁,不仅要求保管赔偿款,还提出两个孙子由他们带大。

  “抚养小孩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小孩一般跟随父母生活。既然你们到这里,说明相信法律!”万桃英开门见山向老人释明了法律。

  “小孩是母亲的心头肉,天下母亲也都希望子女能够健康快乐成长,你们的担心或许有你们的道理,但也要考虑实际。”孙小兰及时插了一句。

  ……

  笔者注意到,两位大姐做工作时配合默契,不仅讲法律,更讲道理、情理,一些民间谚语也是张嘴就来。

  据统计,家事调解工作室成立3个月来,她们对15件家事案件进行预立案登记,12件通过诉前调解化解了矛盾,3件分流给其他家事调解员并成功调处。

  在南丰法院,像孙小兰、万桃英这样的聘用家事调解员共有39名,他们大都是来自基层的综治干部、居委会和村干部、妇女主任等。这些家事调解员常年扎根基层一线,在家事法官指导下,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而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据了解,家事纠纷进入法院时,一般暂时不立案,引导群众到家事调解室预立案,并进行诉前调解。当事人坚持起诉的或者诉前调解无果的,才进入诉讼程序。

  心的方向

  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事纠纷情、理、法交织,如何促成和解一直都是审判实践的重点难点。

  “关键是要学会倾听并引领当事人找到心的方向,重拾温情与真爱。”南丰法院民一庭庭长赵霞表示。

  熟悉赵霞的同事都知道,案件到了她手里后,她会通过电话沟通,或在法院约谈,或直接家访当事人。开庭的当天,她会提前半小时进入审判庭,跟当事人聊聊天,交流交流。

  奇怪的是,很多家事纠纷,经过她这样“聊一聊”竟能调解结案。

  赵霞的这一做法在南丰法院家事审判工作称为庭前约谈制度和案件回访制度。

  按照这两项制度的要求,家事案件进入法院后,法官可以在庭前通过适当方式途径与当事人双方进行沟通,以诊断婚姻状况、引导准确举证、明确争议焦点、建立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感,从而奠定良好的调解基础。对一些调解和好、撤诉或处在婚姻关系“冷静期”的家事纠纷,法官通过回访进行心理疏导和正面引导,促成婚姻家庭关系及时恢复。

  去年7月底,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结婚不到两年的刘庆华与张小妹就闹起了离婚。8月7日,经过赵霞庭前约谈,夫妻约定了6个月的“冷静期”。

  当天傍晚,刘庆华与张小妹回到家后又吵起来了,声音越飚越高。这时,门外突然响起敲门声,刘庆荣开门发现是赵霞和书记员后,马上拉下声调。

  之后,刘庆华时不时能收到赵霞发来的短信提醒:“周末到了,可以给她买点水果”、“七夕到了,买份小礼物给她哦”。

  今年情人节前夕,没等“冷静期”结束,张小妹就拉着刘庆华的手跑到法院来申请撤诉。

  2016年以来,赵霞对36件不稳定家事纠纷进行了跟踪回访,回访记录写满了她的《工作日志》,这些案件全部案结事了家和。

  赵霞告诉笔者,家事纠纷不同于一般的民事纠纷,不摸准当事人思想症结,调解工作就很难深入。他们始终坚持“一碗水”端平,双方当事人都平等接触,做到兼听则明。

  采访中,笔者了解到,南丰法院机关从事家事审判的4名法官中,除了庭长赵霞是70后外,其他3人都是80后。

  一群年轻人沉下心、俯下身干家事审判的,这在江西法院并不多见。

  橘子红了

  南丰有民谚:赓溪竹马石邮傩,水北堡里有和合。南丰傩舞,被列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象征和谐美好的“和合舞”是主要舞蹈形式之一。作为中国蜜桔之乡,隐喻团团圆圆的桔文化也是当地的一大文化特色。

  在试点工作中,南丰法院主动接地气,将傩文化、桔文化中引入家事审判中,积极营造以和为美的氛围。走进家事调解室,一股浓厚家的氛围、和的旋律迎面而来——会议圆桌、沙发代替传统的审判台,“丈夫”、“妻子”、“孩子”等名片牌取代“原告”、“被告”的牌子。绿萝、吊兰、水仙花等绿色植物点缀各角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和谐传家久,幸福继世长”等字画挂立墙头。

  南丰法院不仅在调解场所设置上融入当地文化,更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易接受的方式做工作,让家事调解沾满泥土的气息。

  去年十月,琴城镇的一对80后夫妇来到法院协议离婚。按理说,当庭就可以送达调解书结案,但一个细节引起法官彭微的注意。原告黄女士签字时,有人给她打来电话,一首《橘子红了》的手机铃声响起。她静静地听了一下,眼眶泛红,随即扭过头去。被告陈先生看着原告,从咽喉深处拉出一声长长的叹息。法官了解到,这首手机铃声的歌曲,就是被告所唱,夫妻感情一直都不错。但当说到被告母亲,双方便各执一词,针锋相对。

  当庭难以调和,法官决定上门做工作。几天后,在陈先生家里,几杯清茶,几碟蜜桔,法官、双方当事人、被告父母、被告两个舅舅、当地家事调解员等人同坐一桌,做起了“和事佬”(在南丰,“和事佬”为促和者之意)。原来,被告母亲有重男轻女的思想,虽然有两个女孙,还是希望原告能为家里添一男孙,而且,原告进门这么多年没叫老人一声妈,让老人心里很不舒服。原告则表示,每次与婆婆发生矛盾时,丈夫总是向着婆婆,甚至当婆婆面责骂原告。

  经过几个来回做工作,原、被告彻底打开了心结,而当被告母亲听到儿媳叫出的一声“妈”时,更是激动不已。

  “很多家事纠纷不一定要分个青红皂白,有时分得越清,伤害越深。所以,我们把当事人的感情修复摆在了第一位。”彭微法官向笔者表示,因为婆婆并非案件当事人,不进入婚姻诉讼中,所以,很多工作还得案外做。

  统计显示,去年上半年,南丰法院审结家事纠纷99件,调撤59件,占60%;启动试点后,去年下半年,审结144件,调撤91件,占63%。

  快乐成群

  17点41分熊菊模:家事调解可以再法院进行吗?如果可以的话,我就约好当事人过来。

  18点09分李美云:熊书记,不好意思,刚才在开庭。可以呀,请问什么时间来?

  18点10分熊菊模:明天下午3点,行吗?

  18点12分李美云:好的,已联系好,你们明天直接过来就行。

  18点13分朱长秀:我手上有个婚约财产纠纷,男方提出分手,女方认为被无情抛弃了,要求男方赔偿精神损失。有相关方面的法律规定吗?

  18点17分李美云:朱主席,婚恋关系中,男女平等,没有被抛弃之说。具体,可以看看群共享里的几个参考案例。

  ……

  工作之余,喜欢翻翻手机,像很多80后一样,南丰县法院民一庭法官李美云也有着这样的习惯,“家事审判工作群”就是他最关注的地方。

  李美云是家事审判工作群的管理员,群成员除了家事审判法官外,更多的是熊菊模、朱长秀这样的家事调解员。

  在群里,李美云平常除了上传资料、释法答疑外,遇有“当事人性格”、“地方良俗”、“案件背后有无特殊因素”等问题,也向群里的家事调解员咨询。

  李美云笑言:当然,不仅聊工作,也分享古今中外逗乐的法律段子和表情包。

  除了关注微信群活动外,试点工作启动后,给李美云带来的另一个变化就是做工作更加“婆婆妈妈”了。

  “你做错了,就应该向妻子真诚道歉,面子重要还是家重要?”

  “你丈夫打了你,还爱面子不认错,这是他不对,我刚才已经狠狠地批评过他了。你们夫妻是白手起家,曾共患难,想想过去那段美好时光。”

  ……

  2月16日晚8点10分,南丰法院二楼民一庭办公室灯亮着,李美云正在给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做工作。

  两个小时后,直到听筒的另一端,原告表示愿意给被告一次机会时,李美云才轻轻地舒了一口气。

  就在当天下午的庭审中,李美云将一堆法条和道理都说完了,家事调解员也做了很多工作,原告仍然坚决要离。

  庭审结束,看见原告出了法庭后,被告才说出了真话:“是我一气之下,骂了她,打了她。”

  “一起家事纠纷牵系着一个家庭,家散了要拢起来非常难。”谈及家事审判,李美云深有感触,我们没有理由不多做点工作。

  几年前,李美云刚到南丰法院工作时,性子还有点急,办案求效率,调不成就判。

  如今,只要接触过他的当事人,都有这样的印象:“年轻人少有的耐心,讲法说理一套一套的,有时寓情理于笑言中。”

  在南丰法院采访,“家事无小事。哪怕有一线希望,都要尽百倍努力。”的理念,不仅深入人心,更成为一种践行。无论是庭前约谈,还是庭后回访;无论是调解场所的选择,还是调解方法的运用,这些法官在遵循法律精神的同时又尊重了当事人的人情伦理需求,让家事审判充满了温度。就算是无法挽回的婚姻纠纷,这些法官仍然牵挂着当事人,在他们分家析产时或者接手小孩抚养时,也能看到法官的身影,防止次生矛盾发生。试点之路在脚下,路还在延伸。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