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必新与驻闽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座谈时强调
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 进一步谋划和推进法院工作
2017-02-24 23:11:56
     中国法院网讯 (罗书臻)  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在福建巡回开庭工作期间,与部分驻闽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进行座谈,征求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苏增添参加座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主持座谈。

  江必新指出,2016年各级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他重点向代表、委员介绍了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办案服务大局、司法改革、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解决执行难以及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成立近两个月以来的相关工作情况。

  与会代表、委员对过去一年人民法院的整体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认可,一致认为,人民法院特别是福建三级法院各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显著进步,亮点纷呈,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与此同时,代表、委员们也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建议。

  苏增添代表建议,要继续深化司法改革,着力研究案多人少矛盾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李振生代表建议,人民法院要更多关注产权平等保护,注重到司法的社会导向、价值引领作用,通过公平、公正的司法裁判,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林欣欣代表建议,尽快实施奖励激励机制、购买人身保险、提高福利待遇等措施,进一步加强法官群体职业保障;郑奎城代表建议,人民法院为解决执行难采取的多项措施已初见成效,希望今后继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进执行难基本解决;陈玲委员建议,更多关注涉台案件审理和两岸司法互助工作,适时研究设立处理涉台司法事务的专门法院;郑捷代表建议,加大新闻宣传与司法公开力度,让群众了解国家法治的发展与进步,引领群众提升法治意识。

  江必新指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对于人民法院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更好地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代表、委员们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最高人民法院将认真研究吸收。根据代表委员们的建议和要求,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在坚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的同时,还要更多关注司法的社会治理职能和价值引领作用,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要进一步做好司法人员的职业保障工作,充分发挥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等机制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广大法院干警和家属的人身权益;要进一步加强司法政策研究,重视涉台案件审理和两岸司法互助工作,通过实实在在的举措切实保障港澳台同胞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加大主动接受监督的力度,充分运用互联网平台,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责任编辑:周利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