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积极查办骗取贷款案 维护金融信贷秩序
2017-02-28 14:37: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继井
 

222号,湖北省通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嫌骗取银行贷款案件,被告人朱某出庭接受审判。 

经审查,自20136月至20143月,被告人朱某通过使用虚假经济合同的方式,先后多次从通山县农商行、农业银行等骗取贷款共计700万元。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告人朱某于201647日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29日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法庭上,被告人朱某对公诉人指控的罪名没有做任何辩解,对指控事实只是一个劲的点头,没有异议。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据了解,近年来,铜山县法院通过依法查办骗取贷款犯罪案件,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有力震慑犯罪分子,有效遏制诈骗贷款犯罪的高发态势,维护金融信贷市场秩序,为通山经济社会保增长、促发展、惠民生创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