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孙晓梅:应加快制定反家暴法实施细则
2017-03-07 10:23:3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屠少萌
  从连年提出议案废止嫖宿幼女罪,到推动反家暴法出台,再到呼吁反就业歧视,提议女童保护……多年来,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孙晓梅的目光一直都没有离开过女性权益的维护。时刻怀抱一颗关怀女性生存和成长的心,让她温和敦厚的面庞散发着温暖的光芒。

  酝酿多年的反家庭暴力法终于在2015年底出台,并于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这让孙晓梅颇感欣慰。之后,各地陆续制定了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的具体办法,涉及强制报告、公安告诫、家暴庇护、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多个制度,在有效预防和依法处置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一年来,这部法律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让人忧心的问题。

  孙晓梅告诉记者,问题主要存在几个方面:一是家庭暴力概念规定较为原则化,有效准确识别家庭暴力具有一定的难度,尤其是司法实践中,家庭暴力的认定存在争议。二是职能部门责任不明确。比如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的问题,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协助执行,但具体如何分工合作,缺乏规定;还有临时安置制度,涉及公安和民政部门如何衔接工作、配置安置场所的条件、设定安置期限等问题的解决。三是一些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反家暴意识有待提高,这部法律的宣传和培训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

  为此,孙晓梅建议尽快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来解决以上问题。她指出:

  首先,要完善对家庭暴力概念的解释,提高基层法院对家暴行为认定的统一性。其次,要建构和完善多机构联合干预家庭暴力的方法。第三,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对反家庭暴力法审判实践中存在的一些争议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对涉及家暴案件的审理,出台一个较为全面的指导办法或意见。第四,建议公安部制定警察全面介入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宣传和业务培训。第五,建议民政部制定落实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意见,应在反家暴的庇护、强制报告、国家的临时监护、鼓励和培育专业性社会组织等方面制定具体的规定。第六,建议司法部制定落实反家庭暴力法的指导意见。明确司法机关在接处家庭暴力案件时分工明确,相互合作,注意与其他社会力量联动、协调与资源配置的职责。第七,建议卫生部门建立医疗干预机制,制定对家暴受害者的接诊、处置、转介流程,并为受害人提供情感支持、心理疏导、安全评估等多项服务,通过医疗干预机制的建立为家暴受害人提供一个安全有效的医疗支持环境。第八,建议全国妇联制定反家暴的具体协调机制,建立多机构合作干预家暴的机制。第九,建议建立责任部门反家暴培训机制。将反家暴法及相关理念的学习纳入责任部门的业务培训和日常培训之中,并纳入国家层面的普法计划。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