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三八妇女节 抚州中院窗口红花映亮天平
2017-03-08 10:24:50
 

    中国法院网讯 (陈剑波 元春华) 三月八日即将来临,身处人民法院形象“窗口”的女法官们将以怎样的方式迎接节日呢,她们又在忙些什么?

    3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全新升级的环岛形服务窗口里外,不到一小时就捕捉到了不少生动的画面。

    【镜头一】 上午9点29分,人物张玲,70后,立案一庭副庭长,负责信访接待工作

    一位满脸愁容的中年妇女在保安的引导下,来到了信访接待窗口。

    “我的住房前几天贴上了拍卖公告,我们一家几口人住哪里去?!”

    “别着急,有什么请求慢慢说,我们会认真处理的。”

    “你是当事人?还是案件代理人?”

    “我是当事人。”

    见到张玲时,中年妇女带着哭腔递过一叠材料,最上面的是一份执行异议书。张玲稳定对方情绪后,边听边问,不时低头翻阅材料。

    “你的要求保留居住权,希望法院别拍卖住房,对吗?”

    “对的,对的。”

    “这个案件正在执行中,按规定我们不能介入。今天到这里来,你是否想向案件承办人当面表达你的请求呢?还是有其他的要求?”

    “对呀,我就是要找案件承办人当面说说这事,可忘记了承办人姓名。”

     “你稍等,我帮你查查这个案件。”

    得知对方记不清承办法官姓名后,张玲转身弯腰在电脑里的办案系统中,输入中年妇女的姓名进行案件检索。

    “您涉及7个执行案件,而且承办人不同,你反映的主要是哪个案件?”

    听到张玲检索出7个案件时,中年妇女一愣,随后提供了一些案件线索。

    经过仔细核对,最终确定是邓某申请执行的一起合同纠纷。

    案件对上了,承办人也不难联系,却又发生了一些小波折。

    原来,张玲按办案系统里的信息拨通案件承办法官电话时,被告知:“已换岗到其他庭室,案件由执行局其他人执行了。”

    随后,张玲电话联系执行局内勤,被告知:“已经出门办事了。”

    张玲通过执行局其他工作人员查询该局案件登记册后,确定了案件具体承办人。

    张玲又随即拨通了该承办人电话,

    几分钟后,执行局汤法官来到了窗口前,接下了中年妇女的材料,并做了解释工作。

    笔者看了看时间,9点43分。

    整个接访过程中,张玲始终面带微笑,轻言细语。打电话时,张玲不仅站着,面朝中年妇女,还时时不忘提醒“请耐心等等”。

    【镜头二】 上午9点50分,人物徐丹,80后,审判员,负责立案登记工作

    在立案登记窗口前,几名当事人排队申请办理立案登记,徐丹有条不紊地忙碌着,一对年纪五旬的老两口在窗口附近窃窃私语。

    笔者走近时,两人立即警觉起来,询问笔者身份。

    当得知笔者采访目的后,两人打开话题,与笔者攀谈起来。

    原来,两人因为土地被征收与当地政府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了补偿款以及由乡镇负责安排100平方米建房用地。

    补偿款到位了,但建房用地始终没有着落。所以,两人写了一份诉状,准备将政府和拆迁公司告上法庭。

    第一次打官司,又是告政府,老两口心里没有底,甚至担心立不了案。

    聊天时,老两口一再希望笔者关注他们的事,用他们的话说:“记者说话,哪个单位都重视!”

    “你们有什么事情吗,请到这里来。”

    我们正聊着,刚接待完一批当事人的徐丹招呼两位老人过去,笔者紧随其后。

    老人将诉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交给徐丹后,徐丹核对了他们的身份证,仔细看了协议。

    了解到他们的立案顾虑后,徐丹当场告诉老两口:“你们的诉求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可以打官司。”

    笔者注意到,徐丹在看诉状时,一边用铅笔在上面圈点划线,一边告诉他们需要修改的内容。

    徐丹还同时告诉老两口:“将拆迁公司作为被告不适格。” 

    “被告不适格是啥意思”,两口子听到这词时,眼睛望着徐丹,一头雾水。

    “就是告错了人,打个比方说,送货员送错了货,你要告的是店主!”徐丹笑着回答。

    “哦,原来是这意思,”两口子恍然大悟。

    在《材料接收登记表》和《送达地址确认通知书》上签字时,两口子对有的项目怎么填“动不了笔”,徐丹不厌其烦地逐一解释和指导。

    对两人听不明白的字词:“行政诉状”、“证据材料”,徐丹写在便条上,让老人抄写。

    两口子临走前,徐丹给了他们一张小便条,上面留有诉讼服务中心电话。

    “记得改好诉状哦,有什么情况可以直接打我们电话。”

    出了诉讼服务中心大门,笔者追上前询问他们对刚才接待的看法时,两人满口称赞——“以前,我以为法院很威严,没想到他们更亲民,里面的人素质很高。”

    【镜头三】 上午10点09分,周思敏,90后,书记员,负责上诉案件移送工作

    进了诉讼服务中心大门右拐,临川区北站法庭的黄先彬直奔第三个窗口,今年他已经是第四次来这里送上诉案卷了。

    在诉讼服务中心,每次对接他的都是前两年才到抚州中院工作的周思敏。

    两人彼此很熟,给黄先彬印象最深刻的是——周思敏每次见到他,第一句话就是:“材料都带齐了吗?”

    这次也不例外。

    “东西带齐了吗?还差了1张上诉费缴纳票据哟?”周思敏不到10分钟快速翻看2遍案卷后问黄先彬。

    “当事人汇款到你们这里了,汇款单在我手机里,忘记打印了”,黄先彬有点不好意思,随即到诉讼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区打印了汇款凭证。

    在这份抬头为《国内支付业务付款回单》的汇款单上,笔者可以清晰地看到“付款人名称: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付款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市北支行营业部。”以及汇款金额、收款人等信息。

    周思敏拿到汇款单后,没有立即放进案卷,而是交给身旁当地农行驻法院办事员小任进行了核对。

    “这笔款项确实到了法院账户”,直到听到小任的准确回复,周思敏才将汇款单装进案卷中。

    随后,周思敏和朱先彬在对方登记本上签名,办理了移交手续。

    让笔者疑虑的是:不到10分钟,就能看完案卷材料,并能准确地发现缺失的材料。如此快捷高效,会不会有疏漏?

    对此,立案一庭庭长饶辉华笑着说,把事交给她办,我们完全放心,而且上诉案件移交工作中,她还几次受到省院相关部门表扬。

    当笔者趁着周思敏空隙时间探问她的“快捷秘方”时,她十分谦虚的提到了自己的“五看”:

    一看案卷册数目

    二看判决书份数以及当事人签收时间

    三看上诉状有无送达其他当事人

    四看上诉费是否缴纳

    五看电子卷宗有没有通过数字法院系统提交上来。

    “特别心细,每次送案卷过来都有点紧张”,被周思敏“为难过”几次的黄先彬如是评价说。

    【背景链接】抚州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是由原立案信访大厅改扩建而成,于2015年5月4日投入使用,对分散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职能进行整合,把司法服务从“幕后”集中到“前台”,其中业务办理区八个窗口呈环岛形结构,基本实现“走进一个厅、事务一站清”。仅2016年,该诉讼服务中心就接待群众6000余人次,提供电话查询服务1200人次,解答法律咨询560人次。

责任编辑: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