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四项基础改革 打造破解难题“云南样本”
2017-03-10 16:32:50
     中国法院网讯 (黎虹 刘瑞红)  2016年12月27日,全国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督查推进会在昆明召开。会上,云南高院交流了改革工作经验,提供了推进改革和破解难题的实践样本。3月10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做客最高人民法院网、中国法院网、人民网、新华网联合推出的两会“大法官访谈”节目,就法院法院在基础性改革方面所进行的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介绍。

  以改革促公正,以改革提效率,以改革增动力添活力。张学群说,全省法院分三批渐次推开四项基础性改革试点。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加快推进。“我们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将包括院领导在内的所有审判员、助理审判员纳入同一平台,开展全省法院员额法官遴选工作。4060名法官入额,占改革前法官总数的55.84%,占全省法院政法编制总数的33.72%。”张学群娓娓道来。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云南法院注重云南多民族省情,单独为民族自治地方法院主体民族增设1至2名员额,全省有1138名少数民族法官入额,占入额法官总数的28.11%。

  “谁办案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初步构建。”张学群侃侃而谈。他说,云南法院重构审判组织模式,由法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审判团队办理案件。细化审判权力清单和合议庭办案规则,明确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职责界限。改革裁判文书签批机制,明确裁判文书由案件审理法官签发,院、庭长对其未直接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再进行审核签发。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为法官判案提供咨询。整合审判委员会功能,将职能重心转变为总结审判经验、研究审判工作重大问题、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完善审判责任追究机制,明确法官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和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两项改革稳步推进。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相继出台,第一批试点法院人财物已上划省级统管,第二、三批试点法院人财物上划工作正在进行。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