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远: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力争提高“三率”
2017-03-12 11:55:25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于子茹
  12日上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陈志远做客新华网2017两会特别访谈,为各位网友解读最高法工作报告。

  在回答提问“网络上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十分关注。今年2月2日,新华社播发了万字述评文章《改革,快马加鞭未下鞍》,文章指出“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印发,这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这项重大改革目前进展如何?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将来能感受到什么变化呢?”问题时,陈志远表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去年6月27日,中央深改组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标志着这项改革全面启动。

  改革意见明确提出认真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疑罪从无等原则,着力发挥庭审的决定性作用。这实际上讲的是审判中要以庭审为中心,主要是为了解决以前存在的庭审作用发挥不充分、不利于确保刑事案件质量的问题。以前的刑事案件庭审中,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出庭的很少,往往只是宣读书面证言,被告人没法当面质证,这不利于保证证据的真实性、有效性。

  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四川成都、浙江温州等地法院大力推进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出庭作证,充分发挥律师辩护作用,这样在法庭上就能够形成真正的控辩双方的交锋,有利于法庭查明案件事实,防止冤假错案。

  同时,以审判为中心,还要求公检法三机关统一证据标准。在这方面,贵州等地法院积极探索推动公检法三机关数据共享,对一些常见的犯罪,建立数据模型,比如某类犯罪需要具备什么证据,达到什么条件,都一目了然,有利于公检法三机关统一证据标准,确保把该查的问题查清楚,查明白,防止一些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部署,继续推进这项改革,今年力争提高“三率”,也就是证人出庭作证率、律师辩护率和当庭宣判率,进一步发挥庭审的功能,提高办案质量效率。

  对于老百姓来说,随着这项重大改革举措的逐步落地,大家看到的景象将是:刑事案件的庭审越来越公开透明,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越来越多,辩护律师依法履职将越来越便利,律师的执业权利将得到越来越充分的保障,当庭宣判的案件也会越来越多;而且,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特别是随着公检法三机关证据标准的统一,更有利于“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将显著增强,社会也将更加安定和谐。
责任编辑:黎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