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
2017-03-16 09:48:3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沈双武 陈雄策
  • 新闻发布会现场
  • 记者现场提问
  3月14日上午,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九江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和新闻媒体通报九江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九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新闻发言人王烜城,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柯为民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九江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江书福主持。

  发布会上,九江市中院新闻发言人王烜城介绍了九江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建设、工作开展等基本情况。他说,自2015年以来,九江法院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315件,其中刑事案件149件,民事案件156件,行政案件10件,已审结299件。刑事案件主要集中为滥伐林木罪、盗伐林木罪、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民事案件主要集中在水污染、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固体废物污染等传统类型。九江中院在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后,就积极筹划环境资源审判“三审合一”工作,扎实稳妥推进环境资源案件的审理工作。根据受理涉环境资源案件的具体情况,重点开展涉环境资源民事、刑事案件的“二审合一”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据了解,对于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九江法院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等旁听庭审,增强环境资源审判的公开性和公信力。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民参与环保的意识,根据时间节点安排开展环保法律意识“进校园”、环保司法宣传“进社区”、节能宣传周、“6•5”世界环境日为主题的教育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展示人民法院在环境资源保护中的职能作用,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为环资审判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