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法院出台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处置“僵尸企业”方案
2017-04-01 15:38:4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徐晟
  近日,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出台了《永修县人民法院关于“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永修县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工作细则》。该文件的出台对于破产案件审理、“僵尸企业”清理处置有着重大现实指导意义。

  该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是由永修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牵头,联合该院立案庭、执行局共同拟定。为更好的落实方案和细则,永修法院成立由院长、副院长、执行局长担任组长及副组长,立案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执行局为成员单位的“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小组,同时成立了相关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合议庭,隶属于该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该院为“僵尸企业”处置及企业破产清算开辟绿色通道,推行“立案、审理、执行”的一站式工作模式,为“僵尸企业”的司法处置、企业破产清算工作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立案渠道和更加健全的衔接机制。在完成该院案件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相关评估和协调工作,为政府部门的工作提供法律咨询。

  该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的出台,是永修法院为了贯彻落实永修县县委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赣江新区永修组团建设,依托破产程序,发挥淘汰落后企业或产能方面的法律功能,力求为永修县的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王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