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保厅:排查出的渗坑立即组织监测
2017-04-25 15:58:20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李茜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24日晚透露,河北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渗坑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目前,廊坊市大城县已邀请清华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河北省地球物理勘察院等单位,水、土壤和污泥治理领域多位权威专家组成了渗坑治理修复技术组、地质勘查组、工业流程组和工程实施组,迅速开展渗坑水质、底泥,周边地下水质以及土壤的取样检测工作。

  近日媒体报道了廊坊市大城县工业污水渗坑问题,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4月20日,省委书记赵克志批示,“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在全省范围内迅速开展专项排查和治理。省市环保部门要加强监管,对偷排企业依法处理,对相关人员问责追责。”

  4月21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8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渗坑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河北省渗坑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渗坑档案,实行台账管理,明确整治目标和责任人员,切实做到全覆盖,严厉打击利用渗坑违法排污行为,确保全省水环境安全。

  据了解,为深刻汲取大城县渗坑污染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做好生态环境整治工作,4月23日上午,廊坊市委、市政府在大城县召开了南三县(霸州市、文安县、大城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大会,要求在全市域特别是渗坑问题、散乱污问题突出的以上三县迅速开展渗坑专项治理、涉酸企业专项治理、“散乱污”专项治理、农村乡镇垃圾治理,下最大力气,在最短时间内取得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明显成效。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透露,下一步,河北省各级环保部门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在环保部具体指导下,全面排查全省行政区域内的渗坑水质及纳污情况,严肃查处渗坑排污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置、科学修复监测超标的渗坑。

  一是进一步摸清全省现存渗坑底数。对2013年已经排查整治过的渗坑开展“回头看”,对治理未到位、存在反弹现象的,纳入整治范围;集中力量加强对涉水企业、特别是涉重金属和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企业排水去向和达标情况的检查。

  二是对排查出的渗坑立即组织监测。河北省环保厅要求各市环保局对辖区内排查发现的渗坑,要立即组织进行水质监测,对水质超标的要监测底泥和周边土壤,对底泥和土壤超标的要监测地下水。对监测数据异常的,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问题根源,配合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修复整改方案。

  三是严查涉水违法行为。河北省环保厅要求各市环保局要采取集中执法、联合执法、措施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利用渗坑排污、恶意倾倒工业废水和危险废物的违法问题。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公布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包括渗坑名单及责任单位、责任人,监测数据结果、修复方案、修复结果等情况。
责任编辑: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