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拂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17-05-09 11:19:24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非法买卖网购订单信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一)基本案情

  2015年10月至2016年7月,被告人夏拂晓买卖大量含有公民姓名、收货地址、手机号码等内容的网购订单信息,非法获利约5万元。被告人夏拂晓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二)裁判结果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夏拂晓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综合考虑全案情节,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夏拂晓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责任编辑:周利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