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中院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2017-05-16 14:11:4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万淑萍
  5月15日,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对联系基层、司法为民、会议管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宣传报道等八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并提出23项具体实施细则,促进机关作风不断改进。

  《意见》指出,要落实院领导联系基层制度,加强基层调查研究,为基层干警办实事、办好事;加强信访文明窗口建设,落实和完善院领导定期接访制度,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精简会议活动,严格会议管理,严肃会风会纪;控制文件简报,减少发文数量,市法院只保留《新余法院信息》、《调查与研究》、《法院工作简报》三种刊物,积极推广电子公文;严格审批公务接待和控制公务接待标准,明确接待不得安排宴请,严格执行《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公车管理;规范公务宣传报道,明确审核发布程序;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执行力,明确重要事项即时办结,一般性事项有明确时间要求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无明确时间要求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两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进行专项检查,不定期进行通报。
责任编辑: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