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年内完成社会抚养费征管办法修订
2017-05-18 10:09:25 | 来源:新京报 | 作者:沙雪良
  北京市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昨日发布。其中提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拟年内完成。

  停车管理条例将提请人大审议

  今年4月25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5月5日,市政府法制办发布了对计划的解读。解读文章提及,今年北京市立法计划共安排立法项目78项,其中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共10项,包括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1项,即《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拟完成政府规章9项,包括《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修订)》、《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等。

  昨天发布的计划全文显示,在今年力争完成的9个规章项目中,还有一项关注度较高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修订。该草案由市卫生计生委起草。

  我国现行社会抚养费征管办法是2002年9月开始施行的。2014年11月,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该办法首次“大修”。《条例(送审稿)》修订幅度较大,如统一征收标准、规范征收主体、增加征收程序,并进一步明确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要落实收支两条线,确保全额上缴国库,年度征收总额要主动公开等。由于修订内容较多,国家卫计委建议废止《办法》,制定《条例》。

  最高按10倍年人均收入征收

  去年1月中国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曾表示,国务院的社会抚养费征管办法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征收的对象、标准、数额都是由地方政府和人大依法确定的,所以处理好这个衔接问题,要由地方依法进行处理。

  北京市现行社会抚养费征管办法是2002年12月开始施行的。2016年9月,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曾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决定》提出,对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第三个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公民,每多生育一个子女,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至10倍征收;对非婚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当事人,每非婚生育一个子女,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倍征收。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