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出台意见推动法院执行工作
坚持标本兼治基本解决执行难
2017-05-24 08:41:1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闫继勇
  5月19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和各有关机关、单位、组织,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标本兼治和注重长远发展相结合,确保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

  《意见》强调,要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推动形成共同治理执行难的社会联动机制。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协助执行工作,积极推进大数据的信息共享和综合应用,切实发挥失信联合惩戒作用。要加强协同行动,对拒不执行、妨害执行等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及时批准逮捕和审查公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严格履行法定的执行主体责任,用足用好罚款、拘留等手段,加大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惩治力度,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作为解决执行难的突破口,形成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

  《意见》强调,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督促、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开展执行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解决执行难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进行考核,推动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的落实。
责任编辑:王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