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部署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统筹考虑非法律本科生考试资格
2017-06-05 16:45:26
     中国法院网讯 (曹雅静)  今天上午,司法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部署今年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贾丽群、国家司法考试中心主任谢愚妮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司法部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刘福臣主持发布会。

  贾丽群介绍,司法部在做好今年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同时,抓紧做好将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各项实施准备工作。与去年相比,今年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做出了两项调整:第一,放宽条件地区范围有所扩大,将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林区的37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纳入放宽条件地方,报考学历条件放宽至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第二,简化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的人员、港澳台考生报名参加考试的报名手续,方便考生报名。

  今年,司法部决定在黑龙江大庆、江苏苏州、广西北海、重庆北碚和宁夏石嘴山5个考区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点。谢愚妮指出,“机考”试点地区采取的是“3+1”模式。卷一、卷二、卷三由考生在计算机上作答,卷四是主观试题,采取的还是传统的纸笔考试方式。据悉,司法部目前正在制定完善“机考”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并通过司法部政府网站和司法考试报名管理系统发布“机考”模拟考试操作模块,让考生尽快熟练操作使用“机考”系统,确保“机考”和纸笔考试的效果是一样的。

  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非法律考生考试资格问题,贾丽群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她说,《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新闻稿向社会发布后,各界非常重视,司法部几乎每天都会收到社会上的意见。

  目前,司法部正在研究《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按照《意见》规定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相关规定,做好新旧制度的妥善对接。同时也会考虑到法律职业队伍应有的特性和需求,考虑到目前法学教育供给的能力是不是能够满足这样的需求。同时也会兼顾个人的学习经历、职业选择等,对公众和社会的预期有一个充分的考虑。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