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天山 一招更比一招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库尔勒垦区法院破解执行难侧记
2017-06-15 09:08:0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维生 王爱龙
法院干警对“老赖”进行司法拘留。王爱龙 摄
  天山雪峰高耸云端,青松胡杨傲然挺立。在库尔勒垦区这片热土上,为维护辖区的社会和谐稳定,面对社会关注的执行难痼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攻坚克难,千方百计破解执行难题,以实际行动兑现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重承诺。

  联动+快速 雷霆出击打拒执

  “我发现被执行人肖某在团部一号小区旁的饭馆里吃饭,我可以带你们去找他。”这天,库尔勒垦区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了该院执行联络员张武打来的电话。

  2016年6月,肖某与三十七团某物业公司因房屋租赁发生纠纷,法院判决肖某腾出房屋并支付租金1万元。判决生效后,该物业公司多次要求肖某腾房,肖某拒不履行。

  从库尔勒垦区法院到该小区,约有5公里路程。执行法官仅用7分钟就赶到了饭馆,堵住了正在吃饭的肖某。

  “你们怎么找到这里的?”面对执行干警的突然到来,肖某满脸惊讶。执行干警向其告知执行案件相关规定以及采取相应措施后,肖某积极配合腾出房屋,并且缴纳了案款。

  为了能够及时、准确掌握被执行人的动态,该院根据其线长面广的管辖特点,建立联动执行联络员制度,邀请辖区司法所以及团场连队治安员担任执行联络员。在执行办案中执行联络员能够及时联系,提供信息,从而为执行干警及时掌握被执行人动态顺利执结案件提供有力帮助。

  “库尔勒垦区法院建立的联合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可以及时收集到执行线索,是破解执行难的一项制度创新。”近日,铁门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黄林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而他所说的联合执行快速反应机制,是库尔勒垦区法院执行工作的常态。

  2017年2月,新疆永辉有限公司因陷入经营困难,未支付工人工资,公司管理者也避而不见,工人们讨薪无门,只好寻求法律途径讨回自己的血汗钱。库尔勒垦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永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为逃避债务,逃匿失踪,下落不明。

  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解释法律规定,责令张某依法履行给付义务,但张某均拒不履行。鉴于张某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行为,该院依照法律规定,与公安部门启动执行联动机制。

  随后,库尔勒垦区公安分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并对张某实施网上追逃。4月13日,张某在河南落网,执行干警连夜前往河南将张某带回库尔勒。4月14日,迫于执行工作的强大攻势,张某的家人来到法院,交纳了工人们被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36万元。

  “法院与公安联动快速执行已经成为常态了,这样可以大大提高我们的执行效率,有效地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库尔勒垦区法院院长张旭东介绍说。

  为了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执行工作快速处理能力,2015年4月,库尔勒垦区法院与检察、公安、国土、城建、工商等20多个部门沟通协商,建立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联动机制,形成了互相联动的信用评价和威慑体系。

  协作+配合 齐心协力解难题

  “我们代表所有被征迁户感谢法院的同志,大家为了要安置费跑了近两年时间,终于在法院给解决了,你们太辛苦了,谢谢你们!”诉讼代表人王锡伍拿着锦旗向库尔勒垦区法院的法官说道。

  事情还得从2012年说起,库尔勒中嘉佰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高层楼房,需进行房屋征迁。中嘉公司与被征迁户协商签订房屋征迁安置补偿合同,并按约定向被征迁户支付了18个月不等的过渡安置费。期满后,中嘉公司未将产权置换房屋交付给被征迁户,也未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向被征迁户支付过渡安置费。

  2016年4月,部分被征迁户代表共40余人来到法院起诉。后来,法院判决被告中嘉公司向被征迁户支付房屋征迁过渡安置费总计208.9万元,但该公司一直拒不履行。

  法院迅速启动协作机制,与国土部门协作将该公司在库尔勒市土地局竞拍的土地进行了查封,并依法采取保全。最终中嘉公司将案款打入了法院账户。至此,一件拆迁多年的纠纷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库尔勒垦区法院在调研中发现,许多当事人在立案、审判环节就已消失无踪或将财产转移,造成执行法官即使再穷尽措施,也是“人找不到、钱封不着”。“为有效破解这一难题,我们必须做到立案谋划执行,审判兼顾执行。”张旭东深有感触地说。

  2014年5月,库尔勒垦区法院出台了《关于加强立案、审判与执行协调配合的意见》,要求从案件“进门”起,办案流程中的每一名法官都把当事人合法诉求的实现视为己任,切实形成法院内部解决执行难合力。立案环节,加强诉讼风险告知、财产保全提示;审判环节,强化调解工作力度、督促主动履行;执行环节,实行“审执会诊”,共同研究,制定执行方案。

  强制+教育 刚柔并济破僵局

  黄某与梅某因借款纠纷于2014年5月被诉至库尔勒垦区法院,后法院依法判决黄某履行所欠债务。判决后经梅某多次电话催要,黄某仍没有还款。梅某于2015年1月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黄某一直躲着法院和梅某,半年后黄某消失踪迹。

  案件执行期间,执行干警通过各种方式查找黄某下落,一直杳无音信,直至今年春节前黄某的母亲因生病无人照顾,黄某才出现。执行干警将黄某堵在家里。

  “被执行人黄某一开始态度蛮横、语言生硬,拒不配合法院工作,其行为本已构成拘留条件,但是我们考虑到其年迈生病的母亲需要照顾,就没有采取拘留措施。”该案承办法官包勇说。

  随后,执行干警依法强制传唤黄某到庭,黄某到法庭后态度软化,积极配合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当场给付案款。

  黄某感动地说:“谢谢法官对我采取人性化措施,不然,我都不能回家过年照顾母亲了。”

  库尔勒垦区法院在司法执行中一方面“刚性”普法增强法律的威严,面对违法行为绝不手软;另一方面“柔性”司法,积极化解矛盾,打造和谐的司法环境。该院建立执行救助金制度,对经济困难而又无法实现权益的申请执行人积极争取救助,2015年来共为12名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救助金21万余元。自开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以来,共罚款17人,罚款金额5.6万元;拘留14人,判决拒执罪1人。

  网络+宣传 信息建设促执行

  “喂,是库尔勒垦区法院执行庭吗?我被你们法院上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了,现在买不了机票,我想马上把钱还了。”在江苏打工的被执行人王某给库尔勒垦区法院执行法官打来长途电话。

  该案是两年前的一桩民间借贷纠纷,王某借黄某某1.2万元一直未偿还,因为双方之间存在各种感情纠葛和不满情绪一直未履行判决。办案人员对王某的财产查询无果后,便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今年3月,王某因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购买飞机票,迫于压力主动到法院履行了义务。这是库尔勒垦区法院利用对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成功执结的一批“骨头案”中的一件。

  近两年,库尔勒垦区法院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充分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开通了“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通过该系统,法官“足不出户”即可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截至目前,该院共发布执行案件点对点查控信息342条,查控财产线索195条,查控存款金额近150余万元。

  此外,该院还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在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LED显示屏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上对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等举措,不断加大对“老赖”的惩处力度。今后,库尔勒垦区法院还将不断探索和尝试快速联动、协作配合等多种方式方法,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攻坚克难,提高执行威慑力,为辖区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
责任编辑:韩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