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海事法官实践培训基地在大连揭牌
刘贵祥出席签约活动并致辞
2017-06-15 21:44:39
     中国法院网讯  6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与大连海事大学在辽宁省大连市签署协议,联合设立最高人民法院海事法官实践培训基地。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出席签约活动并讲话。

  刘贵祥指出,加强海事法官实践培训,是推进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实现国际海事司法中心目标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注重把握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为海洋强国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此次最高法院民四庭与大连海事大学签约,极大地方便了各海事法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实践培训工作,将在很大程度上推动海事法官实践培训活动的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加强海事审判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提升我国海事司法整体水平与国际地位。

  刘贵祥强调,设立海事法官实践培训基地,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举措。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在全国法院系统引发强烈反响,最高法院党组和周强院长迅速行动,随即安排与相关院校的合作事宜,此次签约就是一次有益探索。作为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在船舶修造、航海技术、海事法律等领域处于我国先进行列,得到了国际海事组织高度赞誉,同时又是“最高人民法院海洋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之一。希望双方以海事法官实践培训基地的建立为契机,“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不断深化和拓展交流互动。

  刘贵祥要求,人民法院特别是各海事法院要为大连海事大学的教学科研和学生实习提供便利,法官在实践培训基地参加培训,在认真完成各项培训科目的同时,也可根据大连海事大学的教学需要,通过举办讲座、参与讨论等方式,向在校师生介绍海事审判典型案例及其背后的司法政策和裁判尺度,齐心协力架起海商法教学与海事司法实践交流互动的桥梁,把海事法官实践培训基地建设成为司法实践和法学院校交流互动的典范。

  签约活动结束后,刘贵祥和大连海事大学校长孙玉清为最高人民法院海事法官实践培训基地揭牌。与此同时,培训基地一期班正式开班,来自广州、宁波、北海、青岛、大连等海事法院的法官参加培训。
责任编辑: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