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法院开展回访工作 保障老人合法权益
2017-06-19 09:54:37 | 作者:李晓华
图为法官在对老人的子女进行教育。李晓华 摄
  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今年2月,年近百岁的老人杨永东(化名)将其子女起诉至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丽春人民法庭。庭审中,其子杨强(化名)表示一定会履行赡养义务,老人遂自愿撤诉。为切实保障老人合法权益,父亲节前夕,该案承办法官对老人进行回访看望。了解到老人的儿子仅是解决了老人的住宿问题,并未较好地履行其他赡养义务后,法官当即联络其子女,再次进行释法析理、批评教育。在法官的耐心劝解、批评下,老人的子女表示以后将好好照顾老父亲的饮食起居,村委会也表示今后将不定期进行回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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