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苦功夫找新方法:
攻克乡邻纠纷执行难点
2017-06-19 10:12:0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董如易
  笔者通过在执行司法实务中的感悟,认为乡邻纠纷执行工作主要有三个难点。

  让申请之人理解难。许多申请人都认为法院理所当然地应当将每一个案件执行兑现到位。在乡邻纠纷案件的执行中,往往执行法官刚刚收到案件,申请人就会追问为什么还没有执行,法官须花费大量的时间向申请人解释。乡邻纠纷案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不同于一般其他案件,多数要求的都是对行为的执行或者赔偿,执行法官往往穷尽执行措施都无法实现预期的效果。然而,申请人不会去考虑是否可以执行的问题,只要没兑现,他们往往就认为是执行法官怠于执行,甚至怀疑法官与对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即便最后能够执行兑现,执行中许多申请人也不会配合,在他们的思维中,一旦申请执行了,一切工作当然应由法院去完成。所以,在乡邻纠纷的执行工作中,虽然执行法官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而努力付出,但仍难以得到申请人的尊重和理解。

  让被执行人履行难。乡邻纠纷案件执行中,被执行人都存在一种共性,就是都认为自己才是有理的,法院的判决不公正。因此,要让他们主动履行很困难。首先,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难。乡邻纠纷源于熟人之间,发生矛盾后,一旦有国家机关介入,就特别容易引起另一方的反感和抵触,一般对法院的通知都不予理会,甚而刻意躲避,导致执行通知书长期无法送达,执行工作无法展开。其次,被执行人的财产难以调查。很多被执行人还在诉讼环节就已经开始转移财产,真正等到判决生效时,名下几乎已经没有什么财产,即使有也是难以变现的财产。第三,让被执行人主动履行难。乡邻纠纷矛盾深,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之间往往为了争一口气而死磕到底,谁也不愿让步,否则便是失了面子。同时,因为其行为履行的情形较多,无法通过简单的经济交付结案,不得不让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做更多工作,但被执行人往往是表面应承而背后拖延,致使某些案件一而再再而三地往下拖。总之,乡邻纠纷案件执行中,因为矛盾深导致被执行人内心不满,从而使得履行兑现尤为艰难。

  让周围群众信服难。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有些时候群众也难免会受一些表面现象的迷惑,尤其是在一些乡邻纠纷中表现比较突出。因为在某些乡邻纠纷中,往往在一般群众眼中被执行人比申请执行人更占理,认为申请人更属于胡搅蛮缠、不讲理。所以,法院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通常难以得到周围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当执行法官实地寻找被执行人时,得不到周围群众的配合,甚而有的帮忙隐瞒、刻意通风报信或者阻扰法院执行,直接给法院的强制执行工作增加了不少难度。即便周围群众不会刻意干扰法院的执行,但是法院的执行行为也难以得到他们的认同,甚而怀疑是否是因为申请人托了关系。

  对此,法院与执行法官要不断研究改进执行策略,不断探索新的执行方式,力求让“难”最终变成“不难”。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