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协与多国签署法律服务合作备忘录
2017-06-24 15:23:47 | 来源:央广网 | 作者:孙莹
  今天,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在京分别与印度、老挝、蒙古国、波兰、泰国律师协会签法律服务合作备忘录。

  自中国律师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项目启动以来,报告国别协调人与外国律师同仁本着共同的使命愿景,克服各种困难,圆满完成了预期目标,也加深了彼此之间的认识和友谊。基于双方共同加强法律服务合作与交流,支持“一带一路”倡议、深化双边法律服务务实合作的意愿,全国律协与印度、老挝、蒙古国、波兰、泰国律师协会签署了法律服务合作备忘录。

  双方在“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指导下,尊重彼此利益和重大关切,深化彼此互信。维护和促进既有的双边合作机制及双方共同参与的多边机制,加强对接、相互支持、取长补短、各尽所能、相得益彰。遵循成熟的国际惯例、国际通用法律法规、市场导向、专业原则,推动双方在共同关注的重点领域开展务实合作。

  双方合作领域包括:律师协会间合作。双方希望就各自重大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定期开展高级别对话与交流,通过互访、研讨会等形式加强沟通合作,推动双方重大发展战略、规划及政策的对接和融合,探讨如何利用双方比较优势最大力度地支持“一带一路”倡议。法律服务领域合作。深化双方法律服务领域合作,探讨推动实质性合作的途径和方法,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如律师服务两国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投融资、制造业、农业技术、信息技术、清洁能源、监管协调、公共财政管理等,共同保障双方重大合作项目平稳顺利推进。深化律师事务所及律师间交流合作。推进两国律师事务所及律师间的友好交流合作,组织双方青年律师间的培训交流活动,为两国律师事务所在对方国家设立分支机构提供政策参考和便利条件,促进两国律师行业的交流与互鉴。搭建“一带一路”律师合作平台。鼓励和支持双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与“一带一路”律师合作平台。加强在联合国、丝路基金、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欧博览会、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等国际和地区机制中的合作,促进双方共同利益、深化区域法律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其他双方一致同意的合作事项等。

  与此同时,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与斯里兰卡D.L.&F.De Saram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与以色列西博雷律师事务所,段和段(北京)律师事务所与马来西亚Kadir,Andri&Partners律师事务所,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与塔吉克斯坦GRATA International律师事务所,上海元达律师事务所与塞尔维亚Bojovic& Partners律师事务所,江苏瑞莱律师事务所和以色列西博雷律师事务所,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与匈牙利Bpv Jádi Németh律师事务所、匈牙利Forgó,Damjanovic&Partners律师事务所,中豪律师集团与巴基斯坦HaidermotaBNR & Co律师事务所等中外律师事务所也签署了法律服务合作备忘录。
责任编辑: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