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特殊干部”有何特殊任务
——最高人民法院专职党务干部工作纪实
2017-06-25 23:03:51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乔文心
  2016年7月,22名专职党务干部在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履职。

  党务干部“专职化”,所有部门“全覆盖”,在全国部委机关中尚属首例。

  什么是专职党务干部?如何体现“专职”队伍在党建工作中的优越性?专职党务干部有哪些职责?如何确保专职党务干部有效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多次讲话中指出,要深刻认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要求,切实增强抓党建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优良实绩,实现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建“走前头、作表率”的工作目标。

  为了使各部门党建工作有专门人员精心筹划、抓在经常做在日常,杜绝党建工作浮在面上、难以落地、效果不佳的现象,最高人民法院结合以往在审判业务部门配备廉政监察员的做法进行创新和拓展,在全院各部门普遍设立专职党务干部(廉政监察员)岗位(以下简称专职党务干部)。

  专人专岗 聚精会神抓党建

  为确保党建和反腐倡廉工作在院机关“落地生根”,2016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最高人民法院机关专职党务干部(廉政监察员)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建立实施专职党务干部制度。

  在最高人民法院本级范围内,无论机关部门还是直属单位,无论机关本部还是巡回法庭,无论审判业务部门还是综合管理部门,全都配备专职党务干部,实现了专职党务干部的“全覆盖”。

  为确保履职能力,今年3月下旬,最高人民法院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全院各部门专职党务干部进行了脱产集中培训。

  “要把专职党务干部岗位作为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组织措施,同时也要成为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的重要平台。”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在中央组织部与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举办的中央国家机关部门机关党委书记“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专题研讨班上的交流发言中指出,在专职党务干部选任方面,均需按照干部选任程序严格把关,要求拟任人选政治素质好,党的意识强,组织能力强,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要建立专职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岗位双向交流机制,专职党务干部任满3年后,一般交流到其他部门或岗位任职,表现突出的予以重用;对于履行职责不力、不适宜的,机关党委、监察局可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调整建议。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了解到,最高法院各部门专职党务干部经过选举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同时作为所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参加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和相关管理工作。专职党务干部明确为副局级,按部门实职对待,主要从副局级党员干部中调任,或者从符合副局级非领导职务资格条件的党员干部中选任。专职党务干部协助所在部门党支部书记落实党建工作具体任务,不分管所在部门业务工作,保证专职党务干部聚精会神抓党建。

  “专职党务干部制度的实施,加强并促进了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了支部党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无论是学习的计划还是工作的要点都有人专门来抓,党支部的小组会也有专人进行检查督导,党员大会更加规范,理论学习也更加深入,‘三会一课’制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和严格。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基层党组织因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作繁忙而难以投入足够精力抓党建的突出问题。”立案庭专职党务干部刘书声介绍,党建工作、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核查举报线索和协助政治部考察干部是专职党务干部的主要工作,“专人专责使支部党建工作责任落到了实处,为部门中心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指导意见,向全国法院系统推广建立专职党务干部制度的做法。

  固本强基 向日常严抓要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再次强调,党的建设关系重大,牵动全局;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三会一课”是党建工作的基本内容和要求,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对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吸引力、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三会一课”也是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不断强化党性修养和组织观念,树立党员意识,严肃党的纪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重要载体,是否完全按照党章来规范执行,如何常做常新,是摆在专职党务干部面前的问题。

  “既然转行从事了党务工作,就要塌下心来钻研党务,当好支部书记的参谋助手。认真主动履行职责,结合本部门党建工作和党员队伍思想实际,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八项制度’这些‘规定动作’的同时,致力于创新思维,积极认真谋划好具有部门特色的自选动作,以激发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支部活动的热情和活力,提高支部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支部党建工作的实效性。”办公厅专职党务干部韩红表示,专职党务干部既要在支部书记领导下抓好支部日常工作,又要在机关党委领导下对支部工作进行督导,向支部书记汇报传达机关党委工作部署,及时提出具体建议推进工作落实,并将支部工作进展情况向机关党委及时汇报,使机关党委对支部工作的监督指导更加具体、有力。

  专职党务干部不仅是机关各部门与机关党委的“联络员”,还是所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察员”。

  “监督管理不是目的,是抓好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专职党务干部要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牢记使命,不做老好人。”韩红表示,在工作中要严格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通过经常性谈心及时发现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避免干部出现违规违纪问题。对出现的问题,不压案,不瞒报,严格依纪依规提出处理意见。常抓不懈,保持队伍廉洁,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记者了解到,干警外出讲课、发表文章、以职务身份注册自媒体账号等,均需经专职党务干部审核后方可报批。针对普通干警出现的纪律作风苗头性问题,由专职党务干部负责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机关党委、监察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派专职党务干部参加举报线索核查、纪律审查等工作。

  据悉,专职党务干部由机关党委、监察局和所在部门共同管理,以机关党委、监察局管理为主。专职党务干部每年就本人履行职责情况向机关党委、监察局报告工作,由机关党委、监察局对其进行专项考核。在日常工作中,专职党务干部在履行监督责任时,还要自觉接受驻院纪检组的指导。

  落地有声 全面促进队伍建设

  千般理由、万般道理,最终都要落实到“做”上,否则就是“海市蜃楼”。

  专职党务干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直接影响到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在专职党务干部制度的顺利推行下,最高人民法院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得以充分调动,创造活力得以充分激发,以实际行动践行了“走在前、作表率”的严格要求。

  以离退休干部局为例,一年来,通过专职党务干部协助党总支书记持之以恒地落实在职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支部组织制度、努力规范支部组织生活,以及构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加强离退休干部“两项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党组织建设)”等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党支部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中的作用,在职和离退休干部党员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普遍增强,离退休干部不仅在家庭,而且在社会发挥了传播好声音、弘扬正能量的作用。离退休干部东花市党支部、右安门党支部创新党组织建设的经验做法被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老龄办推广。

  离退休干部局专职党务干部毛承义介绍,在反腐倡廉工作方面,对在职和离退休干部中的违纪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尽管个别离退休干部党员问题发生在退休前,但案发后一律零容忍。一年来,先后给予3名退休干部党员党纪处分,对6名退休干部党员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提醒谈话,真正做到了“处理个别人,警醒一大片”,维护了纪律规矩的严肃性。

  一年来,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各个党支部中,“三会一课”、“八项制度”执行情况更加严格规范,党员意识增强,遵规守纪成为常态。支部工作法不断创新,党组织活动形式更加多样,更加具有吸引力。这一制度的推行以多种方式激励着年轻干部的成长成才,提升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了队伍的整体建设。
责任编辑:韩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