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的旗帜为旗帜 以党的方向为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工作综述
2017-06-27 14:54: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牢牢坚持党的领导,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

  大力加强党的建设,任何时候都不能懈怠。

  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

  这是全国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的共同信念,也是全国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的实际行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以思想建党为引领,以组织建党为基础,以制度治党为保障,以从严管党为重点,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党的建设,为人民法院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落实中央部署,履行主体责任,各级法院党组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加大

  “各级人民法院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人民法院每一个党的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无论处在哪个领域、哪个层级、哪个部门,都要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中,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5月23日召开的全国法院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铿锵有力的话语,充分表达了人民法院牢牢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

  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加强党的建设。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法院党组采取一系列重要举措,加大党建工作组织领导力度。

  2013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每年召开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部署年度工作,都把党的建设作为重点任务,与执法办案工作同步部署。每年召开全国高级法院政治部主任会议、印发全国法院政工工作要点,都对党建重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院党组每年听取党建工作专题汇报,经常研究党的建设重大问题,推进党的建设重点工作落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事项亲自督办。

  抓铁有痕,踏石留印。201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出台,从6个方面明确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30条具体措施。2015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成立,由院党组书记任组长,2位党组副书记、2位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并制定了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及办公室《工作规则》。201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为追责问责提供制度保障。2016年7月,《机关专职党务干部(廉政监察员)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专职党务干部制度在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正式建立实施。201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印发《关于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院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一项又一项重要制度,一个又一个重大举措,推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2015年初,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巡回法庭正式成立;2016年底,第三至第六巡回法庭相继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制定印发《巡回法庭分党组工作规则》,在各巡回法庭及时设立分党组、成立党支部,配齐配强分党组班子和支委成员,让党的建设与司法改革同步推进,实现司法改革推进到哪里,党的领导就覆盖到哪里,党的工作就拓展到哪里。

  “教者,效也;上为之,下效之。”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示范带动下,地方各级法院党组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不断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黑龙江、河北、福建等高院建立法院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制度,高院党组每年听取辖区中院党组抓党建工作专题汇报。北京高院制定法院党建工作考评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党员评议书记、支部评议党委”。广东高院推行上级法院党组派员列席下级法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吉林高院在高中级法院建立党建工作台账,河北、安徽等高院建立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加强对下级法院党建工作的具体指导…… “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成为各级法院党组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

  “人民法院加强党的建设,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要求,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的内在要求,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能不能抓好党的建设,是不是重视党的建设,是对各级法院党组政治立场、政治觉悟、政治能力的重要检验,是衡量各级法院党组是不是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重要标尺”。周强在全国法院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充分体现了各级法院党组重视加强党的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注重思想建党,强化“四个意识”,确保法院队伍对党忠诚、听党指挥

  思想引领行动,信念凝聚力量,思想统一才能方向一致、步调一致。各级法院坚持贯彻思想建党原则,切实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强化经常性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切实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对全体法院干警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党组身体力行的行为准则。每次中央召开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党组都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会议和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措施,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中。

  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各级法院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集中轮训、专题辅导、研讨交流等活动,及时学习掌握党的理论创新成果。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 400多名高中级法院院长全员参训;2015年,举办全国高中级法院政治部主任培训班,130多名高中级法院政治部主任和机关党委负责人参加培训;2017年,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4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训班,800多名中级和基层法院院长参加培训。最高人民法院每年都对机关局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分期进行全员轮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今年以来,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均开设专门课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入扎实的理论武装,引领广大干警铸就铁一般的信仰、铁一般的信念、铁一般的纪律、铁一般的担当。

  党校教育是理论武装主渠道主阵地。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机关党校工作规则(试行)》,把机关党校教育由“走读式”学习改为“住读式”学习,将每期参训学员数量由30人增加到50人,扩大培训覆盖面,增强培训实效性。天津、广东等地高院创办当地法院系统党校,强化法院干警理论武装和党性教育。

  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各地高级法院广泛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建设专题调研,全面了解掌握干警队伍思想状况,分析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法院领导干部与干警谈心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指导各级法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必须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两个《实施细则》,部署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察,指导各级法院党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促使各级法院党组和基层党组织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面对鼓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的错误思潮,最高人民法院敢于亮剑、坚决斗争,对别有用心的错误言论和舆论炒作坚决回击,引导广大干警坚守正确政治立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各级法院认真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干警深刻认识周永康破坏党的政治纪律的严重危害性。最高人民法院在巡视整改中,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采取坚决有效措施,全面彻底肃清周永康影响,清理删除各类有害信息7万多条。 各级法院强化党性党规党纪教育,普遍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党章党规知识竞赛等活动,引导干警增强党的意识和党性观念,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把党的政治纪律时刻铭记在心中。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最高人民法院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高法院旧址、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华北人民法院旧址、巴中恩阳革命法庭旧址、马锡五审判方式陈列馆命名为全国法院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把江西南昌梅汝璈故居命名为全国法院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在北京建设完成中国法院博物馆新馆,充分发挥历史文化资源的思想教育作用,引导广大干警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坚定法治信仰,忠诚司法事业,维护公平正义。

  落实从严治党,强化从严治院,法院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改进和加强

  “历史使命越光荣, 奋斗目标越宏伟,执政环境越复杂,我们就越要增强忧患意识,越要从严治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人民法院落实从严治党、强化从严治院指明了目标和方向。

  作风就是形象,作风就是公信力。各级法院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重大主题活动、工作,着力解决干警队伍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纪律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抓机关、带系统,结合重大主题活动,深入整治“六难三案”等司法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连续开展廉洁司法年度集中教育活动,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促进广大干警强化宗旨意识,改进司法作风。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各级法院坚持把制度建设摆在党建工作突出位置,注重务实管用、衔接配套,不断完善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制度体系。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不准”规定》;2014年,出台《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2015年,出台《人民法院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2016年,出台《最高人民法院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2017年,出台《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对外业务交流、接受采访和社会兼职等活动的规定》《干部管理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实施办法》。随着这些制度的陆续出台,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的制度体系日趋严密。

  面对“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要求,如何确保审判权正确行使、不被滥用?各级法院给出共同答案:“正确处理充分放权与有效监管的关系,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试行)》,明确审判人员和院长庭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有权不任性;建立随机分案、合议庭成员定期交流等机制,防止形成“利益圈子”“腐败链条”;完善廉政监察员配置方法和履职方式,充分发挥他们在审判执行一线的“探头”作用;颁布《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的意见(试行)》,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错案责任追究和法官惩戒制度。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努力筑起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的“防火墙”。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各级法院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普遍实现网上立案、办案、执行和网上办公,实现对审判、执行工作全程监督、全程留痕。最高人民法院建成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以全方位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截至2016年底,各级法院已公开审判流程信息27.3亿项,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超过2600万份、访问量突破49亿人次,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执行信息4700多万条,互联网直播庭审43.9万件、观看量突破17亿人次,“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已由美好设想变为生动实践。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各级法院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抓常抓细,在强化日常执纪监督上下功夫。据了解,2016年,全国各级法院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4800多人次、问题函询2900多人次、约谈提醒7600多人次、诫勉谈话2000多人次,“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在各级法院逐步成为常态。

  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实施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等制度,积极探索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查处腐败案件实行统一指挥和惩戒把关工作机制,坚持零容忍惩治司法腐败。各级法院普遍开通举报受理网站并实现全国联网,加大对违纪违法干警执纪审查力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2013年至2016年,全国法院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262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45人。最高人民法院率先垂范严格执纪, 不护短、不姑息、不手软,同期查处本院违纪违法干警36人,彰显了从严治院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各级法院积极利用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警自警自省、严格自律。最高人民法院深刻汲取奚晓明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将奚晓明及机关其他违法干警的忏悔材料通报全院干警,结合奚晓明案件在全国法院开展警示教育。每年编发《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收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供全国法院干警学习。每年分批通报一定数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审判工作纪律的典型案例,让广大干警警钟长鸣。各地法院普遍采取通报违纪案件查处情况、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安排违纪违法犯罪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让广大干警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普遍建立问责机制,对干警违纪违法问题实行“一案双查”,对负有领导责任人员坚决问责。2016年,全国法院共对769名履职不力的法院领导干部进行问责,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最高人民法院制定院党组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黑龙江、广东、陕西、西藏、宁夏等高院出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河南高院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辖区发生违纪违法问题较多的5个中院党组书记点名道姓通报批评,重庆高院对辖区法院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5名领导班子成员、6名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使失职问责在各地法院普遍落实。

  巡视是从严治党的利器,巡视整改是落实从严治党的重要契机。对于中央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完全赞同、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制定全面整改工作台帐,细化104项整改任务,倒排时限节点,实行挂图作业,确保每条巡视意见都整改落实到位。院党组先后8次召开会议研究整改工作,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例会,实时跟踪督办。在两个月集中整改期间, 75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20项整改任务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共占全部整改任务的91%。其间,制定修订46个规范性文件,发出11份通知部署相关工作,以本院机关整改带动全国法院系统整改,极大地促进了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工作。

  从严治党,重在从严治吏。各级法院按照修订后的《干部选任条例》完善干部选任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强化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改变干部选任“凡提必竞”、“凡竞必考”的做法,纠正“以分取人”、“以票取人”倾向,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树立了正确用人导向。坚持从严管理干部,认真开展“三超两乱”、档案造假、“裸官”、“吃空饷”、违规因私出国(境)、参加社会化高收费培训等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认真开展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发现漏报、瞒报问题依规严肃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干部选任工作的意见》、《贯彻执行〈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干部选任中的监督作用,坚持选任人选“零疑点”;先后对人事档案存在问题的10名干部给予诫勉谈话、暂缓选任、调整岗位等不同处理,对违规因私出国(境)的8名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对个人事项构成瞒报的52名干部视情节暂缓选任、诫勉谈话或取消选任资格。

  狠抓基本建设,建好建强支部,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

  中央号召,要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党支部建得坚强有力,党的建设工作才能真正落地。各级法院在党建工作中,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扩大组织覆盖、完善工作制度、严肃组织生活、强化能力建设多管齐下,强化党支部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哪里有党员干警,哪里就有党的组织。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提出“支部建在庭上”的要求,指导各级法院在有3名以上党员的内设机构和人民法庭普遍成立党支部,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在法院系统全覆盖。截至2016年底,全国各级法院设有党支部25815个,比2012年底增加3480个,增幅达15.6%。各地基层法院的派出人民法庭,单独成立党支部的3438个,联合成立党支部的4983个,基本实现了符合条件均成立支部的全覆盖目标。

  支部强不强,关键看班长。最高人民法院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机关各部门党支部书记均由行政“一把手”兼任。通过集中培训、工作交流、示范引领等渠道,努力提高党支部书记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2012年至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坚持每年举办1期全国法院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共培训基层党组织书记1034人,带动各地高中级法院普遍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以来各地法院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200多期,参加培训15000多人次。

  为加强党支部工作力量,最高人民法院总结和拓展在审判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改革经验,在院机关建立实施专职党务干部(廉政监察员)制度,为全院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全部配备专职党务干部(廉政监察员),经选举担任本部门党支部专职副书记,使各部门党建工作有专门人员经常想、经常抓、经常做。一些地方法院结合司法体制改革,也积极探索为党员数量较多的党支部配备专职副书记,法院专职党务干部呈现由机关党委向部门党支部拓展的发展态势。

  党支部的战斗力,取决于组织生活制度的执行力。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制定《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设立与换届选举制度实施细则》,健全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和督促指导机制;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八项制度,制定 “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内谈心谈话等实施细则,明确操作规程和具体要求,保证组织生活经常化规范化落实。目前,党小组每月一次小组会,党支部每月一次支委会、每季度一次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进行一次党员民主评议,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已在各地法院普遍推行,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导向正在逐步形成。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各级法院适应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基层党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积极推进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实施机关党支部基层联系点制度,让机关党建工作既接“天线”、也接“地气”。在院机关总结推广具有创新性、典型性的党支部工作法,面向全国法院系统评选推广党建创新优秀案例50个。最高法院司改办党支部组织生活“三位一体”工作法,北京一中院“四个一”支部工作精细化考评机制,吉林市中院“党旗•堡垒•先锋”系列主题活动,上海二中院依托信息技术开展“网络党建”,山东沂源县法院 “六项五步四法”党建工作点评机制……一个个优秀案例如星火燎原,引领法院党建工作创新蓬勃发展。信息技术在基层党建中的应用不断拓展和深化,微博、微信、微视频、微电影、电子期刊都成为党建工作的重要阵地和载体,“党员教育网上进行、党建信息网上传递、党建活动网上开展、党员风采网上展示”成为各级法院的共同选择。

  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是党的十八大关于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的重大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加强法院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导各级法院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引领基层党建工作,使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审判、服务干警成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鲜明主题。推广陕西省富县人民法院“群众说事、法官说法”便民联动工作机制,引导基层法院因地制宜建立法官直接联系群众、主动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司法为民中的战斗堡垒作用,“驻村法官”、“社区法官”、“法官工作室”、“党员先锋岗”等在各地基层法院遍地开花。

  支部工作实不实,评议考核见分晓。各级法院坚持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全面推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考核制度实施细则》,每年底组织各部门党支部书记进行现场述职、接受评议考核,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并点评,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指导改进工作,机关党员代表进行评议打分,考核结果纳入部门绩效考评指标,在各部门综合考评成绩中占40%的权重。上海、重庆、新疆等高院制定《党支部工作考核规定》,通过严格考评激发动力、传导压力,促进各部门把支部工作抓细做实。截至2016年底,已有2623个法院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占全国法院总数的74.6%。

  融入审判实践,服务执法办案,党的建设引领推动队伍素质和审判质量有效提升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机关党建的永恒主题。各级法院牢固树立围绕审判、融入审判、服务审判的理念,推进党的建设与审判工作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有效促进了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提升。

  正确的司法理念是做好审判工作的前提。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明确地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确立为人民法院的工作目标,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确立为人民法院工作主线;下发《关于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通知》,提出33项具体措施落实人民法院工作主线;制定《关于加强法院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党建工作服务审判的具体思路和措施。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

  法治的信仰熔铸在坚定的誓言中。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宪法宣誓的组织办法》,每逢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每当有干警被任命法官职务,铿锵的誓言就在各级法院久久回响。宪法宣誓彰显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让宪法永驻干警心中,让法治成为职业信仰,激励广大法官增强坚守法治、献身法治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

  榜样是标杆,是样板,也是动力。邹碧华、詹红荔、黄志丽、翟树全、郭兴利、闫胜义……,“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时代楷模”、“全国模范法官”、“最美基层法官”……,一个个响亮的名字,一个个光荣的称号,激励着广大干警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道路上奋力前行。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国各地巡回报告,以“坚定法治信仰•忠诚司法事业”为主题的学习邹碧华精神演讲比赛在全国普遍开展,以全国模范法官石玉波为原型的话剧《坚守的诺言》进京汇报演出,以“时代楷模”黄志丽为原型的电影《知心法官》在各地公映,“寻找最美基层法官”、“我最喜爱的好法官”群众性推选活动广泛开展,编印出版《人民法院优秀党员干警先进事迹选编》,引导广大干警提升精神境界、坚定法治信仰。

  围绕提高司法能力,各级法院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抓手,积极推进“书香法院”建设,激励引导干警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司法能力。法官沙龙、法官论坛、司法讲堂、网络课堂在各级法院遍地开花,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庭审观摩、裁判文书点评等学习培训活动丰富多彩。最高人民法院开通国家图书馆人民法院分馆和中国法院数字图书馆,广泛开展“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法治信仰”全员读书活动,为广大干警提供学习服务。

  面对繁重艰巨的办案任务,各级法院强化以人为本的党建工作理念,积极组织开展干警欢迎的文体活动,丰富干警精神生活,缓解工作压力,保持身心健康;健全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帮扶等工作,让干警时刻感受到组织的温暖,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最高人民法院每年组织全国法院重大典型、模范法官、从事特殊勤务司法警察进行疗养,激励干警增强职业荣誉感;在院机关每年开展“为机关干警办实事”活动,帮助干警解决实际问题。针对法官职业风险增加的现实,出台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实施办法,推动各级法院普遍设立法官权益保护委员会,完善对干警及其近亲属人身权益保护机制,增强干警依法履职的安全感。

  党建强则队伍强、事业兴。坚强有力的党建工作,给法院队伍注入强大的精神力量,为圆满完成执法办案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审结案件14135件,地方各级法院审执结案件1671.4万件,同比分别上升43%和21.1%。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审结案件20151件,地方各级法院审执结案件1977.2万件,同比分别上升42.6%和18.3%。案件数量连年大幅度增长,审判任务日益繁重艰巨,法院队伍始终斗志昂扬,审判工作质量效率效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充分体现了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实际效果。

  2017年3月1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代表们先后9次自发地热烈鼓掌。3月15日上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会上,《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以2606票获得通过,通过率为91.83%,创1990年按表决器以来历史新高。一次次掌声,一张张选票,都体现了人大代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高度肯定。人民群众满意,是对全国法院干警在党的旗帜引领下团结奋斗、拼搏奉献的最好回报。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国法院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工作站在新的起点,进入新的阶段。全国法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警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工作新局面,引领人民法院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华诞,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