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龙安法官释法说理促老赖履行350元案款
2017-06-28 15:21:40
     中国法院网讯 (李群伟 王颖)  近日,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法院执行局收到一笔350元的执行案款。此前,也正是因为这350元,刘某成为身上背负着动辄数万、少则上千案款的“老赖”中的一员。

  2016年5月中旬,刘某因家中有事驾驶车辆途中撞伤2岁多的马某,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共识而诉至法院。在法院尚未判决前,刘某处理完家事便匆匆赶去外地打工。年底生效的判决书虽已送达刘某家中,但赔偿事宜却悬而未决。

  由于刘某尚有350元未能如期履行,案件进入到执行阶段后,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从刘某住所地派出所、村委会、亲戚朋友等处多方打听,对刘某家属多次劝说,终于得知刘某在外打工所使用的手机号码。电话中,承办法官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刘某迫于打击“老赖”的高压态势以及法律的威慑,主动履行了剩余的350元案款。
责任编辑:韩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