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骨头案一朝执结
大连旅顺口悬赏公告逼“老赖”现身
2017-07-07 14:31:4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军忠
  “虽然我在这个小区不经常露面,但还是有一些认识我的人,你们这个悬赏公告就贴在小区内,说不定哪天我就会被他们给举报出来,如此东躲西藏提心吊胆的过日子,还不如干脆履行了吧。” 近日,躲避执行十一年之久的被执行人陶某手持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的悬赏执行公告,来到旅顺口区法院找到执行法官主动要求履行义务,其现身之快令执行法官也没想到。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很快达成执行协议,陶某当日便履行了协议,十一多年未执行的老大难案件,就这样通过悬赏公告的方式轻松执结。

  陶某是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的被执行人。该案2006年立案执行,标的额近20万元。陶某在到庭参加庭审后便不知去向,法院只得以公告形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执行立案十一年来,陶某一直查无下落,且经执行人员网络查询,其名下无银行存款、无车辆、无房产,无股票账户,无工商登记信息,执行工作一直陷于僵局,引发申请执行人上访。面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又查无财产和申请执行人上访的局面,执行法官的心里也压着一块沉甸甸的大石头。

  为破解本案执行难题,执行法官多次去陶某户籍所在地的大连市沙河口区某居民小区,了解被执行人的情况,终于有居民反映此人确实曾在此居住过,但在十年前就搬走了,应该是搬到市内的西岗区某居民小区。执行法官又赶赴该小区,在物业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详细查阅了小区的居民名单,但仍没查找到陶某的信息。

  执行人员没有灰心,继续走访,终于获知陶某就住在该小区的某楼房,但是不常露面。为谨慎起见,执行法官到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了该房屋的产权信息,了解到该房屋房主为陶某某,执行法官又到当地派出所了解到陶某某系陶某的儿子,本案终于有了眉目,执行法官也稍松了一口气。

  但是接下来事情的发展并没有想象得那么简单,面对执行法官的多次登门造访,陶某某要么说已与陶某失联多年,陶某不住在此处,要么干脆就给法官来个“闭门羹”。

  今年3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悬赏执行的规定,执行法官深受启发,并分析认为,如果将悬赏执行公告张贴在该小区,必将对其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有可能收到既可能逼迫其现身,又可能得到执行线索的“一箭双雕”的效果。执行法官于是将悬赏执行公告张贴在该小区公告栏等醒目位置,果然不出所料,公告贴出去几天后,多年苦寻不到的陶某就在悬赏公告的压力下现了身,于是就出现文中开头的那一幕。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