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开展向“我最喜爱的好法官”学习活动的决定》
2017-07-10 22:45:42
     中国法院网讯 (孙航)  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充分展示广大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2017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我最喜爱好法官”群众推选活动。活动历时3个多月,经过法院推荐、公众网络投票、评委推选,10名法官光荣当选“我最喜爱的好法官”,另有23名法官获得“我最喜爱的好法官”提名。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开展向“我最喜爱的好法官”学习活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大力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广大法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群众、秉公执法、化解矛盾,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决定》指出,此次活动推选出的10名“我最喜爱的好法官”和获得提名的同志,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优良、事迹感人,是全国法院广大法官的优秀代表。他们理想信念坚定,坚守法治信仰、热爱司法事业,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他们始终饱含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将群众感情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真正把人民满意作为根本的评判标准,心里装着人民、凡事想着人民、一切为了人民,真心尊重群众,真情服务群众,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喜爱;他们把办好案、办铁案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始终做到严格公正司法,把对法治的信仰、公正的信念融入到对当事人的每一次接待中,展现在每一次开庭审理上,倾诉到每一份司法判决里,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他们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为人正直、公正廉洁,在当地群众中享有良好口碑,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他们是新时期全国广大法官的光辉典范,是人民司法事业的中坚力量,是全国法院干警学习的楷模。

  《决定》要求,全国法院干警要向“我最喜爱的好法官”学习,学习他们爱岗敬业、服务大局的责任意识,热爱司法审判事业,始终将公平正义作为职业追求;学习他们牢记宗旨、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百姓排忧解难;学习他们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正直严谨、克己奉公,树立起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学习他们与时俱进、甘于奉献的优良作风,不畏艰难困苦,始终无怨无悔,用良知和责任、心血和汗水,谱写出动人的奉献之歌。

  《决定》强调,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把开展向“我最喜爱的好法官”学习活动,作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要内容,与深入开展向邹碧华、黄志丽同志学习活动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要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以“我最喜爱的好法官”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将向先进典型学习内化为持久的精神动力,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勇担使命、扎实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吴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