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法院拘“老赖”促执行
2017-07-13 09:19:1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孙速启
  别再关我了,我同意赔他们钱,怎么赔偿好商量,赶快让我回家吧!”近日,被送进拘留所的郭某发现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动了真格,终于一改往日的霸道骄横,同意履行法院判决。

  郭某曾是一名包工头,原告杨某、苗某都在他那里打工,跟着他一起干建筑活。其间,在一次为别人建房过程中,杨某、苗某在粉刷垒好的墙体时,该墙体突然倒塌,将两人砸伤,且伤势严重,两人先后在医院抢救并接受治疗。出院后,他们多次找到郭某协商,均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16年11月,两人先后将郭某告上法庭,请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宁陵法院受理后对两案合并审理,后分别判决郭某赔偿原告杨某各项费用共计11万余元,赔偿苗某各项费用共计9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杨某、苗某再次找到郭某要钱时,郭某仍是以各种理由分文不出,且理直气壮。无奈,二人来到宁陵法院请求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法律手续并到其家中做工作,郭某仍置若罔闻,没有赔偿意向。执行干警于是果断对郭某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带上警车,送进拘留所。郭某终于服了软,同意向两名申请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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