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法院学习贯彻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
以改革的思维努力提升司法水平
2017-07-15 23:03:46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张晓敏 曾妍
  7月10日至11日,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近日,各地法院纷纷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工作。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憬宏强调,全市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司法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司法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进一步增强建设智慧法院的紧迫感,把司法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结合起来,将智慧法院建设作为今后一项战略性、全面性、基础性的工作抓紧抓好。要进一步增强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责任感,充分认识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法院工作平稳有序、健康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坚指出,全省各级法院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督察,确保司法责任制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要探索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刑事办案平台建设,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立足安徽省情、安徽法院院情,坚持扁平化和专业化相结合,以基层法院为重点,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全面梳理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情况,找准薄弱环节,突出基层导向,强化监督指导,以改革的思维努力提升全省基层法院司法水平。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强调,全省法院要立足湖南实际,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决防范冤假错案。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审判管理信息化,建成湖南审判资源信息库,利用大数据平台对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环节进行分析研判。要注重基础和基层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对下指导,努力解决基层招人难、留人难、法官断层问题。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潮要求,全省法院要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职级保障、机构改革、绩效考核等工作,确保司法改革、信息化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各项部署落细落小落实。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风险研判、排查、防控、处置工作,做好人民法院自身安全工作,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平稳有序、健康发展,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吴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