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直播“小三”裸照,她成了败诉被告
2017-07-17 09:08:3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郑毅
  苏南某市演艺集团的一名当红女演员,当发现任国企高管的丈夫有妙龄“小三”后,怒不可遏,她将从丈夫手机里获得的多张“小三”裸照,上传至自己的新浪认证微博,由于其微博粉丝众多,顿时引发空前关注和辣评。2016年9月26日,“小三”以名誉权受侵害为由,将女演员告上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索赔精神损失等各项费用10万余元。同年12月23日,法院一审宣判,原告胜诉,获赔9500元。而紧随其后,女演员又告赢了与“小三”之间的赠与合同纠纷官司,“小三”须返还17.9万元。

  这两起案件的三个当事人之间,到底有哪些不为人知的隐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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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三”自曝隐私惹事端

  1986年出生的陈芸,不仅是苏南某市演艺集团的一名当红演员,而且也是微博大V,其新浪认证微博的粉丝量众多。平日里陈芸喜欢在自己的微博上发些演出自拍、各地风情,以及与丈夫秀恩爱的图片和文字。丈夫张凯大陈芸6岁,是当地一家国企的部门经理,两人婚后有了孩子,夫妻关系和睦,小家庭既不缺钱、更不缺爱。在陈芸看来,她与张凯的结合,可谓郎才女貌,强强结合,夫妻关系牢固稳定。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感情在遇到诱惑时,有的人是把持不住的,而张凯就是这样一个角色。2013年春节期间,张凯在一个社交场合上,结识了学影视表演专业的王蕾,王蕾也是本市人,当时只有18岁,长相可人。两人相识后互加了微信,经过短时间微信接触,张凯迷上了王蕾的美色,开始对她疯狂追求。不差钱的张凯在王蕾身上大把砸钱,满足她的虚荣心,如此,时间不长张凯就得到了王蕾的身体,两人随后发展成情人关系,经常约会并开房偷欢。

  这之后,王蕾考进南京一所大学,继续学艺。在这个过程中,王蕾双休日经常回无锡见张凯,张凯也经常来南京见王蕾,张凯还花不菲的费用为王蕾在南京租房,以方便两人见面。陈芸因经常赴外地演出,对丈夫的出轨没有丝毫察觉,而且她也想不到丈夫会背叛她。更何况张凯也会表演和伪装,他有了王蕾后,对陈芸表现得更好,经常给她买名贵首饰或时装,这使得陈芸感到格外幸福。作为一位年轻演员,陈芸在网上也很高调,除经常发自己的自拍照外,还喜欢把丈夫赠与她的贵重物品拍成照片发到网上,秀夫妻恩爱。

  王蕾也关注了陈芸的微博,陈芸发到微博上的东西她一清二楚。尽管张凯百般宠她,大把在她身上花钱,但也许是她年龄太小不大懂事,加上过于任性等原因,她对张凯对妻子好很是吃醋,心理上不能接受。她为这事与张凯吵过、闹过,张凯苦口婆心向她释明这是他稳住陈芸的一种技巧,目的是为他们两人好,但王蕾就是听不进。张凯没有办法,只好尽力满足小情人,但王蕾却得寸进尺,这直接影响到两人的感情,张凯也意识到了王蕾的不可靠。

  2015年5月初,王蕾和张凯发生了矛盾,随后演变成激烈冲突。当时王蕾非常任性,扬言要把两人的关系捅出去,让张凯身败名裂,弄得张凯十分紧张。由于张凯满足不了王蕾提出的条件,王蕾真的找到张凯的单位吵闹,弄得张凯十分被动。

  一天晚上,人在宾馆的王蕾发微信告诉张凯,称自己服下大量安眠药,等着张凯去收尸。张凯紧张得要命,只好向自己的父母道出实情,随后张凯和父母一道赶往宾馆去抢救王蕾,结果却发现王蕾一切正常,并未服安眠药。

  由于这次矛盾闹的比较大,极为任性的王蕾除不停地威胁张凯外,还几乎天天通过微信聊天辱骂张凯的父母及陈芸,张凯只好采取不理睬的态度来对付王蕾。岂知如此一来,王蕾找到了张凯的家里,直接把两人的隐情暴露给了陈芸,陈芸获悉此事后差点被气疯。

  2015年5月13日,张凯瞒着妻子与王蕾签订了《分手协议》,载明:双方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分手,此后互不干涉对方工作、学习和生活;本协议签署之日,张凯一次性支付王蕾15万元分手费,作为张凯对王蕾的所有补偿;本协议签署之日,张凯已将分手费一次性付清,王蕾已全额收悉;王蕾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或侵害张凯的名誉或家庭、工作、生活,否则张凯有权收回所有分手费,并保留索赔权利。协议签订的当日,张凯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向王蕾转账15万元。

  张凯用钱换来了平安,与王蕾分手了,他向妻子保证绝不与王蕾继续来往。尽管陈芸承受不了这一打击和耻辱,但看在孩子的份上,她最终还是原谅了丈夫,但前提是张凯必须干净、彻底地与王蕾断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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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直播“小三”裸照

  婚外情这种事,建立起来容易,断起来并不那么简单。张凯在付出15万元的代价与王蕾断绝关系后,这年的9月底,两人因念及旧情,又暗地里恢复了关系,并火热了一阵子。张凯企图改变王蕾的任性和过于情绪化的个性,希望两人从此一直好下去。但张凯的如意算盘又打错了,王蕾根本不吃他那一套,性格上不仅照样我行我素,而且大事小事还都要张凯听她的。

  陈芸是个很要面子的人,张凯因为对她内心有愧疚感,所以表现得比以往更好。在与王蕾恢复关系后,为不让陈芸怀疑,张凯特意花重金为陈芸买了一只卡地亚手镯。陈芸拿到这只心爱的手镯后,一如既往地将手镯拍成照片发上微博,秀夫妻恩爱,她这样做一是帮丈夫树立信心,二是给熟悉她的身边人看,以示她与丈夫的感情依然牢固。但陈芸并不知道,王蕾也是她的微博粉

  丝。

  王蕾发现张凯给妻子买了名贵手镯后,也盯住张凯给她买一只,张凯表示经济上吃紧,暂时满足不了。于是王蕾就通过微信聊天逼张凯买,张凯不从她就往死里骂,并同样辱骂陈芸。至此,张凯又后悔不该与王蕾和好,但已经走到这一步,他想再甩却又没那么简单。

  2016年1月,张凯发现王蕾与另一男人交往密切,而且还去开房,一时怒不可遏,由此两人又开始争吵、冷战,双方的关系再次跌入冰点,王蕾重新扬言要让张凯知道她的厉害。王蕾果然说到做到,4月15日,她又回到老家要挟张凯,并到张凯的公司纠缠、威胁,万般无奈之下张凯只好报警求助。

  打这之后,张凯不再联系王蕾,但王蕾却天天在微信里辱骂张凯,要张凯联系她,满足她的分手条件。

  张凯担心事情再闹大毁了与陈芸的婚姻,又担心在公司内声名狼藉,于是只好继续大把砸钱换平安,但即便如此王蕾仍不放过张凯,继续要钱,张凯后来实在拿不出钱,她也不甘罢休。2016年5月中旬,张凯的母亲住院手术,那些天王蕾一不如意就冲到医院找张凯讨说法,直把张凯的母亲气得病情加重。一天因张凯没接王蕾的电话,王蕾一怒之下,于5月15日直接发信息给陈芸,说她早又和张凯好上了,并将保存的与张凯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给了陈芸。陈芸怎能受得了如此打击,当晚她在与张凯大吵大闹一场后,从张凯的手机里发现了王蕾的多张裸体照片,并将这些不堪入目的照片转发到自己的手机。

  5月15日晚8时许,被气疯的陈芸实在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于是她将取得的王蕾的那些裸照,以微博直播的形式,在一小时内陆续上传至自己的新浪认证微博,并配上文字对王蕾和丈夫进行严厉谴责。由于陈芸微博上的粉丝众多,被她定性成“小三”的王蕾那些裸照被公开后,顿时引发如潮般评论,人们纷纷谴责王蕾的不道德行为。

  王蕾也第一时间看到了陈芸发布的她的那些裸照,16日上午她跑去南京市钟山公证处对陈芸发布的微博内容进行了公证。办完公证后,王蕾报警求助。警方接报后,随即与陈芸联系,陈芸接到民警的电话后,即时删除了涉及王蕾的微博内容。当日晚间7时许,王蕾在南京市鸡鸣寺大门对面意欲自杀,幸被市民及时发现并报警。民警在了解情况后,将其送往医院包扎伤口。

  5月31日,陈芸与张凯离婚,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进行了处置,作为典型过错方的张凯,自愿赔偿了陈芸的相关损失。好好的一个家庭,由此彻底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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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配“小三”互告引发两起诉讼

  2016年9月18日,陈芸一纸诉状将王蕾告上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并将前夫张凯列为案件第三人。原告起诉称,被告与张凯具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被告与张凯在保持不正当关系期间,以分手费等为由多次向张凯索要钱财,数额巨大,已知的金额就达35万余元。张凯向被告赠与的金钱系与原告的夫妻共同财产,张凯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未经原告同意,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违反公序良俗且违反法律规定,应认定赠与行为无效,故被告应将上述款项返还原告。

  法院受理陈芸的起诉后,9月26日,王蕾以陈芸的行为侵害其名誉权为由,向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8万元;被告向原告书面道歉并在其微博上连续15天持续道歉;被告将其掌握的原告不雅照片全部删除;被告承担公证费1500元、律师费2万元及诉讼费907元。

  在陈芸诉王蕾一案审理中,王蕾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将案件公开庭审并通知媒体记者前来采访报道,意欲将涉案隐私彻底公开化。

  11月11日及12月28日,法院先后两次开庭审理此案。案件审理中,原告陈芸坚持诉讼请求,不愿作任何让步。而被告王蕾则辩称,被告并未从张凯处拿到35.8万元,仅拿到15万元,且该款已经在双方恋爱期间共同消费支出,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证据交换及质证过程中,被告王蕾对原告提交的张凯向王蕾转账20.8万元的支付宝转账记录截屏、张凯与王蕾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屏真实性不予认可,并坚决否认曾收到张凯通过支付宝向其支付的钱款。庭审中,法庭向王蕾释明了如实陈述案件事实的相关要求,并告之若故意隐瞒案件事实可能造成的后果。但王蕾仍一口咬定没收到张凯通过支付宝转给其的20.8万元。后法庭依法向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调查,证实王蕾确实收到了张凯通过支付宝转给其的20.8万元。由于王蕾故意隐瞒案件事实,最终被法庭罚款2万元。

  在王蕾诉陈芸侵害其名誉权一案中,原告王蕾同样坚持诉讼请求不作让步。被告陈芸辩称:确实在其微博上发布了原告的裸照,后于次日中午删除,其所实施的行为达不到对原告造成精神损害的程度,即使对原告构成精神损害,损害数额也没有原告主张的那么高。陈芸同意书面及在微博上向原告道歉,其所掌握的原告不雅照片已经全部删除。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没有法律依据,公证费和诉讼费的负担由法庭判决。

  12月23日,王蕾告陈芸一案宣判,原告王蕾胜诉,被告陈芸被判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王蕾书面道歉(具体内容由法院审核);陈芸在其涉案微博账号发布向原告王蕾的道歉函(具体内容由法院审核并保留七天);陈芸如未按本判决履行第一、第二项义务,法院将在江苏省省级媒体上发布本案判决书,所需费用由陈芸负担;陈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王蕾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公证费1500元,合计9500元;驳回原告王蕾的其他诉讼请求。

  12月30日,陈芸告王蕾赠与合同纠纷一案宣判,法院认为,第三人张凯在与陈芸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35.8万元赠与被告王蕾,该行为不仅侵害了陈芸的财产利益,也违反了中华民族的善良风俗,因此属无权处分,故法院认定张凯与王蕾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故王蕾应返还陈芸诉争财产35.8万元的一半即17.9万元(注:夫妻共同财产按一人一半计算)。

  案件判决生效后,陈芸于2017年春节前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申请执行人王蕾立即给付17.9万元,目前此案仍在执行过程中。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案后余思

  呵护婚姻不能用违法手段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和隐私权,公民的名誉权和隐私权不得侵犯。“小三”破坏他人家庭,败坏社会风气,但这些都属于道德谴责的范畴,不可用违法的手段来报复“小三”,否则本属于受害的一方,反会承担法律上的不利后果。以王蕾状告陈芸一案为例,当陈芸获悉丈夫出轨,“小三”破坏家庭后,其愤怒之情完全可以理解,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合法有效途径依然是法律而不是感情用事。陈芸出于泄愤,擅自在其微博账号上直播“小三”王蕾的裸照,引发受众围观及跟贴评论,陈芸主观上具有过错,客观上也险酿王蕾自杀而有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故法院认定其侵犯了“小三”的名誉权,并判决其赔礼道歉并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实属有法可依。

  本起感情事件,其有别于类似事件的意义在于正室与“小三”互告,双方都最终知道依法维权。“小三”虽说赢了自己的起诉,但不争的事实是却输了道义,那就是破坏他人家庭的行为是不光彩的。而正室虽说输了一场官司,却也告赢了“小三”,既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也伸张了道义,同样值得肯定!
责任编辑: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