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床旁的庭审
2017-07-27 09:17:1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驰明
法庭调查阶段法官发问。
  近日,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奔赴数百里处的四川省达州某医院,将法庭搬到周某的病房里,“开庭”审理了其涉嫌犯盗窃罪一案。

  周某本是一名光缆安装工人,在安装光缆的过程中与几名工友先后7次将光缆线盗走并获利8000余元。案发后,周某向侦查机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后被依法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周某在安装作业时,从高处摔下导致腰一二四椎体骨折,无法下床行走,已卧床治疗两个月,据主治医生介绍,周某到能下床行走至少还需要卧床一年以上。

  承办法官刘栋在送达过程中了解了周某的特殊情况,为公正高效审结该案,确保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统一,决定到周某病房里“开庭”。刘栋协调公诉人一行人从垫江出发赶赴达州,历时近5个小时,来回320余公里,将案件顺利审结。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