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新在青海法院调研时强调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及贵阳会议精神
坚定不移把司法体制改革进行到底
2017-07-27 21:03:51
     中国法院网讯 (张磊)  7月24日至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就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在青海法院调研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体制改革重要指示及“贵阳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改革信心,坚定改革定力,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全面推进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坚定不移将司法体制改革进行到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徐家新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和司法体制改革的高度重视,为我们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各级法院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深刻内涵,充分认识司法体制改革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分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取得的显著成效,充分认识做好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坚持“两个坚定不移”的总要求,充分认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及“贵阳会议”部署要求上来,坚韧不拔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徐家新指出,青海作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地区,经过三年多的大胆探索,多项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创造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走在了全国司改的第一方阵,形成了人民司法工作“在黄河源头、高原大地成长出的改革样本”。青海的改革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

  徐家新指出,要全面推进司法改革措施落地见效。要严格落实法官员额制,坚持以案定额、省级统筹,完善科学公正的入额遴选机制,要坚守未入额人员不得独立办案的底线,做好未入额法官分流安置。要认真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关于规范遴选标准和程序的通知要求,合理确定院庭长办案数量。要按照中央改革试点方案要求尽快兑现法院人员工资,尽快释放改革红利。要综合考虑不同地区、业务特点,合理配备审判辅助人员,组建灵活多样的专业化办案团队。

  徐家新指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改革政策。落实司法责任制既要确立法官办案主体地位,又要与时俱进创新监管方式,确保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要正确处理院庭长办理案件与抓队伍管理的关系,防止片面强调办案量冲击院庭长管理职责有效履行。要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借助信息化手段创新考核举措,注重科学合理、简便实用。要完善法官员额退出机制,将员额退出与绩效考核挂钩,让不愿尽责、不敢尽责、不能负责的法官及时退出员额。

  徐家新强调,要善用系统集成思维,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科学设置审判机构,整合职能交叉、业务相近的非审判业务机构。要建立常态化的员额法官选任机制,积极探索从法官助理中培养员额法官的机制,大力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配套制度落实,高度重视综合行政部门队伍稳定问题。

  徐家新要求,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要全面提升干警的司法专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社会沟通能力。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用足用好中央政策,切实解决边远艰苦地区审判人才缺乏、法官“青黄不接”的问题。要加强双语法官培养、培训,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法官法律素养和审判业务能力。要通过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现基层党组织生活的正常化规范化,防止出现脱离法院工作实际抓学习教育的“两张皮”现象。

  调研期间,徐家新在青海高院、西宁及海东中院进行了座谈,实地考察了海东市平安区法院、平安法庭,西宁市城中区法院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人民法院出版社向海东中院和西宁中院捐赠了价值20万元的图书。在青期间,徐家新会见了青海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政协副主席王晓勇。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陪同调研,在青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参加座谈。
责任编辑: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