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临河明晰法官助理职责 提升审判质效
2017-08-11 14:11:49
     中国法院网讯 (魏杰)  为了集中优势审判资源,提升审判质效,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在2016年完成司法改革首批员额法官选任工作后,整合未入选的原有法官和部分通过司法考试的书记员,任命了38名法官助理,为司法责任制改革平稳前行和审判工作的高效运转提供了坚实基础。

  近三年来,临河区法院率先探索司法责任制改革,打破业务庭局限制,组建审判、执行团队,优化审判资源。2016年,对具有法官职称的90名法官进行重新分类定岗,其中68名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的优秀法官优先选任到员额法官。同时,将原有法官中未入额的22名法官转任为法官助理,将16名业绩好、通过司法考试的书记员也转任为法官助理。 按照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要求,在新的审判团队模式中,法官助理的作用更加重要,不仅是主审法官的有力助手,更是法官的生力后备军。法官助理一方面可以完成庭前的证据交换、财产保全、送达诉讼材料等工作,另一方面,还会在法官指导下参与案件合议、与法官沟通案情、草拟裁判文书。

  临河区法院推行法官助理制度一年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法官助理将大量的庭前准备、审判流程管理和小额案件调解等工作进行了有效化解和处理,让入额法官能放下杂务更加专心审判,也让书记员腾出更多精力完善庭审记录和案卷整理等工作,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法院“案多人少”压力,审判质效得以明显提升。
责任编辑: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