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内蒙古乌海市委书记侯凤岐受贿案一审开庭
2017-08-14 10:33:1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8月10日-11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代表、乌海市第八届人大代表,原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书记侯凤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告人杨秀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一案。

  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5年11月份,被告人侯凤岐利用先后担任原巴彦淖尔盟杭锦后旗旗长、巴彦淖尔盟副盟长、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委书记、巴彦淖尔市副市长、乌海市委副书记、市长、乌海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巴彦淖尔市富源集团等公司和相关人员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840万余元。另外,检察机关指控,侯凤岐家庭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其中人民币2980万余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侯凤岐妻子杨秀娥明知侯凤岐违法收受他人财物而予以帮助窝藏、转移合计人民币2498万余元,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侯凤岐及其辩护人、被告人杨秀娥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侯凤岐、杨秀娥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市直干部近30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