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法院与人保财险合作为执行悬赏“上保险”
2017-08-15 09:10:4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唐永娟
  8月10日上午,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与人保财险大竹支公司跨界合作,签订“执行悬赏保险”协议,在全市率先推出“执行悬赏保险”制度,将“悬赏举报”纳入法院工具箱。

  据介绍,“执行悬赏保险”是该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一条“悬赏公告制度”所做出的工作创新,即申请执行人缴纳少量保费,悬赏成功后由保险公司支付赏金的一种险种。该险种专门针对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案件全部债务的;被执行人失踪或下落不明,且无法查证其财产状况等执行“两难”问题。申请执行人可自愿申请、自定悬赏比例和悬赏金额,缴纳一定保费购买“执行无忧”悬赏保险,由法院通过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悬赏公告,在举报人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或人身线索并被法院确认执行到位后,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悬赏金。

  此制度通过司法与金融服务的跨界融合,具有降低申请执行人司法维权成本、执行风险,拓宽悬赏执行信息发布渠道、强化执行过程监督等功能。利于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老赖”及其财产线索,促进执行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和透明化,更加有效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据悉,在此次签约仪式当日,共有9名申请执行人当场投保“执行悬赏保险”。
责任编辑: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