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通报陕西安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全面排查800公里以上超长客运班线
2017-08-17 14:26:55 | 来源:法制网 | 作者:蔡岩红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今天(8月17日)对外通报了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并要求进一步强化道路客运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对800公里以上超长客运班线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2017年8月10日23时34分,河南省洛阳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一辆客车,从四川成都出发前往河南洛阳,当车辆沿京昆高速公路行驶至陕西安康境内秦岭一号隧道南口处时撞至隧道口外右侧山体护墙,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目前,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全力救治受伤人员,最大程度减少伤亡,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对此,国务院安委办要求,进一步强化道路客运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对800公里以上超长客运班线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严格落实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或实行接驳运输,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有效防止驾驶人疲劳驾驶。要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切实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及时提醒并纠正驾驶人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不按规定使用或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国务院安委办明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路面执法和通行秩序管控力度,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加大对各类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震慑力度。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依托交警执法站、公路超限检测站等,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最大限度把执法力量投入一线,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现场查处率,营造严管严查的执法氛围。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对从事校车或者旅客运输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