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控股和乐视移动不还钱被纳入失信名单
2017-09-12 09:48:35 | 来源:北京青年报 | 作者:张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的信息,乐视控股和乐视移动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俗称的“老赖”。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了解到,乐视系的这两家公司是本月7日被列入这一名单的,而涉及的案件则是今年3、4月间被立案的。

  此次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涉及两起案件,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则涉及一起案件。其中两家公司均涉及今年3月21日的一起案件。该案件的执行法院为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乐视控股和乐视移动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给付5716万多元,目前的情况均为全部未履行。法院认为两家公司均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因而被列入失信名单。在今年4月份立案的另一起案件中,乐视控股被判给付5008万多元,但目前也全部未履行。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根据失信信息显示,乐视控股的法人、负责人为贾跃亭,乐视移动则为贾跃民。据北青报记者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7月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部门除了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公布外,还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同时,人民法院还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被限制高消费后,失信被执行人在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以及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G字头动车组全部座位;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旅游、度假;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
责任编辑:韩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