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公开审理朱定游等11人涉黑案
2017-10-30 16:36:47
     中国法院网讯 (韩唐)  10月25日,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朱定游等11名被告人犯罪一案,朱定游等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拘禁罪等多项罪名。

  据海城区检察院指控,自2012年底以来,被告人朱定游先后纠集、招揽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共同实施开设赌场、为赌场提供非法保护、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晒马”(非法纠集多人非法介入纠纷,利用人多势众等造成胁迫,“摆平”纠纷后获取非法利益)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地维护、扩大组织势力、实力、影响、经济基础。至2014年6月,已发展成具有一定规模、固定成员超过10人、结构较稳定且有明确分工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在组织中被告人朱定游作为该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并成立了一家公司发展有多处据点,另有专人负责管理组织经济,且有约定俗成的纪律,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时有明确的计划、分工。

  该组织多次开展寻衅滋事、开设赌场、为抢占赌博机地盘而聚众斗殴、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因开设赌场的竞争,为了控制赌博机行业,2016年7月3日凌晨,朱定游组织与另一“抢地盘”的犯罪团伙在北海市区内主干道上附近驾驶汽车高速追逐斗殴,并持枪支、械具聚众斗殴。

  此外,朱定游组织还通过非法追债、非法拘禁、“晒马”等违法犯罪活动,插手民间纠纷、经济纠纷,利用非法手段“解决”纠纷并从中非法获利。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朱定游组织、领导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纠集他人多次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节严重;纠集他人持械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系首要分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情节严重;为索取债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具有殴打情节。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朱定游均起组织、领导作用,是主犯,应当按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由于该案涉案人数多、涉及罪名多、涉案金额巨大,庭审历时两天结束,法庭将在庭审后依法择期作出宣判。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